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下午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寻呼机式电子表、文具盒、眼镜盒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小刀、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橡皮、胶水、绘图仪器、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4.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
5.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6.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填涂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
7.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答案必须书写在试题袋内提供的答题纸(卡)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答案必须书写在考点提供的答题纸上。答案书写在规定以外纸上的一律无效。
8.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9.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无特殊原因,考生离场必须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1.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2.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纸(或答卷)、答题卡装入原试题袋内,答题卡不准折叠,然后考生用本人签名的密封签密封试题袋,经监考人员收齐本考场试卷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试题、答题纸(或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不准带离考场。
13.试题袋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和胶水。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