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研究生收费今年仍由高校自定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6 0:4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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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广州8月28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俞萍)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对全省大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示,家长、学生登录省教育厅网站(www.gdhed.edu.cn)一查便知。如遇乱收费情形,学生可拒绝交纳,也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
此前传得沸沸扬扬的研究生全面收费问题,省教育厅公示文件中已有明确答复,回应了有关质疑。根据公示内容,广东省高校研究生收费“暂由学校自定”,但必须在招生前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中途不得加收任何费用。据了解,目前国内研究生培养方式分为计划招生、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收费标准也分为公费与自费“双轨制”,各高校内、高校间差别均较大。
部分学校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普通高校学费:文史、财经、管理专业,3800—4560元/生·学年;理工、农林、地矿、外语、体育专业,4300—5500元/生·学年;医学专业4800—5760元/生·学年;高职高专院校及专业,4500—5500元/生·学年;普通艺术专业本科6000—10000元/生·学年,专科4000—8000元/生·学年,高职高专艺术专业6000—10000元/生·学年。
研究生学费:暂由学校自定。
高校学生住宿费:普通学生宿舍500元/生·学年,二级学生公寓750元/生·学年,一级学生公寓1200元/生·学年,引资新建公寓1500元/生·学年。
公办高中学杂费(广州,其他城市可参照省教育厅网站):普通生普通学校940元/生·学年,县级1034元/生·学年,市级1081元/生·学年,省级1175元/生·学年。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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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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