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日期提前 研究生也可申请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6 0:4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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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家境困难学子早日拿到国家助学贷款,今年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日期将比去年提前一周。这是记者近日从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今年贷款发放的范围为河南省内符合贷款发放条件高校的全部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贷款人数控制在发放对象的20%以内,每人贷款额不超过6000元。
今年贷款发放日提前到11月8日,较去年提前了7天。
今年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发放分四个阶段。
9月1日~10月18日是申报和上报阶段,10月21日~11月2日是签订合同及审批阶段,11月3日~11月12日是发放阶段,11月8日银行发放贷款。11月13日后进入发放检查及风险补偿金、贴息划付阶段。老生的贷款申报工作已在7月15日之前基本完成。
新的贷款合同起始日为2006年11月8日,合同到期日:2年制、3年制学生至2012年9月7日止,共计5年10个月;4年制学生至2013年9月7日止,共计6年10个月;5年制学生至2014年9月7日止,共计7年10个月,以此类推。
各高校将按照银行办卡、开户的有关规定为贷款学生统一办理银行卡,农行、教育厅、开行三方协商决定,减免银行卡工本费和对小额账户的收费,从今年开始,银行卡年费由农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河南省教育厅常务副厅长肖新生昨日提醒各高校,由于省内国家助学贷款是集中审批和发放,任何一所学校不按规定的时间开展工作,都会影响全省工作的开展。那些新生报到较晚的高校,一定要及早准备,确保贷款能按时发放。明年河南省将继续对各高校200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农行代理网点也要纳入检查范围。
肖新生说,各高校还要在秋季开学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不使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报到入学”。同时,要完善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使一名在校生因经济困难而中途辍学”。
据了解,河南省2005年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7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2.3万人次,贷款实际发放量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来源: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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