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报考“建筑设计”类专业的补充通知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6 0:4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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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定凡是报考“建筑设计”类专业(包括所有需要绘图的、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均到西南交通大学报考点报名和考试。但是,由于教育部网报系统对报考点约束条件设置,没有细化到报考专业,在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报考点不显示西南交通大学。因此,现将有关处理办法通知如下:
1、报考“建筑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先选择一个网上显示的报考点,将自己的网上报名号记住,通知自己网上选择的报考点将自己的报名信息通过电子邮件信箱转西南交通大学报考点。在现场确认前一天,再与自己网上选择的报考点联系,是否需要拷贝本人报考信息转交西南交通大学报考点。
2、有关报考点应提前清理报考“建筑设计”类专业的考生报名信息,并将这类考生的报名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寄西南交通大学报考点。如果在现场确认时才发现这类考生的,则将报名信息拷贝交考生本人交西南交通大学报考点处理。
3、西南交通大学报考点接到有关报考点转去的报考“建筑设计”类专业的考生报名信息后,请将原来的网上报名号和新编的报名号对应关系表挂在报考点信息公布栏,并打印张贴在报考点现场。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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