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高校将扩大推荐研究生免试比例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6 0:4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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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生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推免生总数的65%。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我国对高校免试推荐研究生管理办法进行了新的修订。
国家急需专业适当增加名额
按照教育部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设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其他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2%确定,其中初次开展推荐工作的高等学校,前3年每年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确定。
经教育部确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养基地的高等学校,按教育部批准的基地班招生人数的50%左右,单独增加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筹安排。对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适当增加推免生名额。
本校推免生不得超65%
按照新的规定,设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推免生总数的65%,其中地处西部省份或军工、矿业、石油、地质、农林等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5%。
高等学校不得将推免生名额跨学校使用,不得以推免生工作为由进行本硕连读培养和宣传。截至教育部规定时间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荐免试生将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管理不力、工作薄弱,甚至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视情况减少名额、甚至暂停其开展推免生工作。
来源: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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