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应届生可推免读研 特殊专长学生可破格保送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6 0:44:41 |
|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王兆鹏) 教育部日前出台了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据了解,今年约有15%的应届本科生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还可以获得破格推免。
教育部日前下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高校确定推免生名额实行限额控制,各有关高校推免生限额比例分别如下: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设高等学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其他高校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2%确定,其中初次开展推荐工作的高校,前3年每年一般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确定;经教育部确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按基地班招生人数的50%左右,单独增加推免生名额;对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推免生名额。
据了解,教育部对年度推免生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还对各高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数做出了限定,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根据规定,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推免生总数的65%,其中地处西部省份或军工、矿业、石油、地质、农林等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5%。
据介绍,推荐免试生面向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 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要求学生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同时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在推荐和接收过程中,将在加强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考查。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据悉,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来源:北京考试报
|
|
|
上一个文章: 西安交大研招办:80%硕士生可免全部学费 下一个文章: 热点问答:研究生报名“单独考试”的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