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系统将逐步开展MPA研究生教育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26 15:3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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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人事系统公务员队伍和人事工作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培养一批适合政府需要的高素质型人才,人事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人事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有计划、有比例地选派人事干部参加人事系统MP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在职教育。
通知说,在人事系统逐步开展MPA研究生教育,是“十一五”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组织提高人事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有计划调整人事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加强人事干部能力建设、提高人事部门的管理效能的重要措施。
通知说,根据《2006-2010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年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各开办一个人事系统MPA研究生班,每个班设两个专业方向,先行试点,以后每年逐步增加招生数量及专业类型。
通知指出,今年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人事系统招收一个班(30人),设两个专业方向:“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管理”和“公共组织薪酬管理”;委托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人事系统招收一个班(30人),设两个专业方向:“政府机构绩效管理与评估”与“公共组织薪酬管理”。
关于报名条件,通知要求须是工龄在3年以上的人事系统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6年7月31日),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符合招考条件的政府机关人事部门公务员须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报省级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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