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试题的类型
会计硕士联考逻辑考试的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每一道试题实际上都是一个具体的论证,都是围绕论证的具体要求来提问的,因此,都应该包括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有的试题是题干给出论题和论证方式以及部分论据,需要补充论据(如削弱结论型试题、加强型试题、补充前提型试题等);有的试题是题干给出论据和论证方式,需要得到论题(如推出结论型试题等);有的试题是题干给出论题和论据,需要说明论证方式(如解释型试题、评价型试题、相似比较型试题、逻辑错误与推理缺陷型试题等)。
1.削弱结论型试题
削弱结论型试题是指题干中给出一个完整的论证来表达某种观点(论题),要求从备选项中寻找到最能反驳或削弱、质疑题干论题的选择项的试题。此种试题在考试中所占比例较大。
削弱结论型试题的提问方式一般是: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论证?”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够最有力地削弱上述论证的结论?”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可能削弱上述推断?”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不可能削弱上述论证的结论?”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不可能质疑上述推断?”
“以下各项都是对上述看法的质疑,除了:”
削弱结论型试题的解题思路:一个论证成立,要求其论题、论据是真实的,其论证方式是正确的。那么,一个论证不成立,则或者是论题不真实,或者是论据不真实,或者是论证方式不正确。因此,削弱或者质疑一个论证有三种方法:直接否定论题(直接在选择项中寻找与题干论题相矛盾的命题来否定题干论证)、直接否定论据(通过在选择项中寻找与题干论据相矛盾的命题来表明该论证缺乏论据支持,以此说明题干论证的真实性值得怀疑)、直接否定论证方式(通过否定论证方式来说明题干论题的真实性是没有得到严格论证的。有两种方法:是非判断方法和程度比较方法)。作为一个论证来说,论点比论据重要,因此在这三种方法中,直接否定结论即论题的方法最有效、最直接、最有力。后两种方法的有效性较弱,因为否定了论据和论证方式,并不等于否定了对方的结论,对方完全可以更换论据或论证方式去重新论证该结论。当然,否定了论据或论证方式,也就说明题干的论题是没有得到论证的,从而也就削弱、质疑了题干的结论。
所谓削弱题干,也就是要与题干唱反调。一般来说,削弱题干有两种方法:一是截断题干中的论据与论题的逻辑联系,称为截断关系法。所谓截断关系法就是指,当题干中所表达的是“如果p那么q”这样的充分条件关系时,就要找到“p但并不q”这样的选择项来削弱它;当题干中所表达的是“只有p才q”这样的必要条件关系时,就要找到“q且非p”这样的选择项来削弱它;当题干中不一定是某种确定的条件关系时,所要寻找的也是与题干意思唱反调的选择项。二是弱化题干中的论据,称为弱化论据法或釜底抽薪法。所谓弱化论据法就是指,所要寻找的选择项能够起到将题干的论据抽掉,或者使题干中的论据的支持作用减弱,从而使题干中的论题不成立或者使题干中的论题得不到充分的论证的作用。不论是采用截断关系法还是采用弱化论据法,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削弱题干中的论题。在解题的过程中,有时可能会发现,有些选择项好像是在反对题干,但由于和题干的论题没有密切关系,从而也就失去了削弱作用。
因此,解答这类试题的关键首先是应该明确题干中哪些是前提,哪些是结论;在此基础上考虑是否定论题、论据,还是否定论证方式。
2.加强型试题
加强型试题是指在题干中给出一个既有前提又有结论的推理或者一个既有论题又有论据的论证,但由于前提的条件不够充分,不足以合乎逻辑地推出结论,或者由于论证的论据不够全面,不足以证明论题真实,需要用某个选择项去补充其前提或论据,使推理或论证成立的可能性增大的试题。
加强型试题的提问方式一般是: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加强上述断定?”
“下述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观点?”
加强型试题的解题思路:解答此类试题需要注意的是,能够加强题干论证的选择项可以是题干论证成立的充分条件,可以是题干论证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可以是既非充分条件又非必要条件。因为能够加强题干的选择项不一定就是题干论证成立的充分条件,也不一定就是题干论证成立的必要条件。只要某一选择项放在题干论证的论据和论题之间,对题干论证的成立有支持作用,使题干论证成立的可能性增大,那么这个选择项就是能够加强题干的。
3.补充前提型试题
补充前提型试题是指在题干中给出结论和部分前提,要求从备选项中找到另一部分前提来将论证补充完整的试题。
补充前提型试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1)题干中给出了一些前提和一个结论,需要补充前提,以得到一个有效的逻辑推理;(2)以题干的结论为已知条件,要求在选择项中确定能推出题干结论的前提条件。这个前提条件往往是题干结论成立的必要条件,即有了这个条件,题干结论未必成立;但没有这个条件,题干结论一定不成立。
补充前提型试题的提问方式一般是:
“上述推论基于以下哪项假设?”
“以下哪项都可能是上述论证所假设的,除了:”
“上述陈述隐含着下列哪项前提?”
“上述论断是建立在以下哪项假设的基础上?”
补充前提型试题的解题思路:此类试题的题干中往往是给出小前提和结论,要求寻找到一个大前提将题干中的小前提和结论联结起来,即需要在小前提和结论之间“搭桥”。大前提是使题干论证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一般地说,如果题干论证在没有某个条件时,这个论证必然不成立,那么这个条件就是题干论证的大前提。但即使有了这个大前提,题干论证也未必就是正确的。所以,寻找大前提也就是要考虑,如果没有某个选择项,题干论证是否能成立,如果不能成立,那么该选择项就是题干论证的大前提,否则就不是。
4.推出结论型试题
推出结论型试题是指在题干中给出几个前提或条件,要求从选择项中选出题干可以推出的结论的试题。这种试题可以是严格的逻辑推论,也可以是一般的抽象和概括。有的试题,题干中可能给出了大前提和小前提,需要做的就是寻找到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共同部分作为逻辑中介,然后把另外的不同的部分联结起来,得到结论。有的试题,题干中的大前提和小前提可能并不十分清楚,需要做的就是要在全面和系统地把握题干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归纳,最后得出一个最合理的结论。
推出结论型试题的提问方式一般是:
“从上文可推出以下哪个结论?”
“如果上述断定是真的,以下哪项也一定是真的?”
“如果上述断定是真的,那么除了以下哪项,其余的断定也必定是真的?”
“以下哪项,作为结论从上述题干中推出最为恰当?”
“下述哪项最能概括上文的主要观点?”
推出结论型试题的解题思路:推出结论型试题的解答,需要运用各种解题技巧和方法,包括代入法、计算法、列表法等。代入法是在当错误选择项不容易排除,而正确选择项又难以选择时,先假设某一个备选项是成立的,然后代入题干,看是否导致矛盾,如果出现矛盾就说明该假设不对,该选择项是不成立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通过假设某一选择项成立代入题干,没有导致矛盾,并不能够说明该选择项就一定能成立,因为有时可能出现不止一个选择项如果成立而不会导致矛盾的情况。这时,代入法需要结合排除法来使用,如果通过使用排除法,其他选择项均导致矛盾,则剩余的不导致矛盾的选择项就是正确的。代入法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反向代入法,即:如果对某个选择项难以确定其真假,那么就可以先假设所要考虑的选择项为假,然后代入题干,看是否导致矛盾,如果导致矛盾则说明该选择项不可能假,一定为真。计算法是说,当试题中出现数据或者与数据有关的文字的时候,进行一些必要的简单的数学计算,可能会方便解题。列表法是说,有时题干中所涉及或所列出的事物情况比较多,而且又具有一定的列表特征,这时候就可以采用列表的方法迅速寻找到答案。做此类题时,如果不列表而是单凭想象,往往容易导致混乱,难以理清头绪。
5.解释型试题
解释型试题是指题干给出关于某些事实或现象的客观描述,通常是给出一个似乎矛盾实际上并不矛盾的现象,要求从备选项中寻找到能够解释题干现象的选择项的试题。
解释型试题的提问方式一般是: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最好地解释上面的矛盾?”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不能解释题干中的矛盾?”
解释型试题的解题思路:这类试题在题干中描述了事物现象间表面上的矛盾或差异,需要解释差异或者缓解矛盾。而本质上这种矛盾是不存在的。这种表面上的矛盾或者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或者所探讨的是两个不同的对象。但是,题干中为何又显得很矛盾呢?原因可能是还有某些方面的细节没有考虑到。所以,在解题时,首先要确定需要解释的关键概念,并用之来定位。
6.评价型试题
评价型试题是指要求对题干的论证效果(包括论证的可靠性、正确性、恰当性)、论证方式和方法、论证意图和目的等进行评价和说明的试题。
评价型试题的提问方式一般是: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对题干论证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以下哪项是对上述论证方法的最为恰当的概括?”
评价型试题的解题思路:该类试题的答案方向一般是针对题干论证的隐含前提。因此,在阅读该类试题时要注意体会题干推理的隐含假设,尽可能寻找对题干推理起到正反两方面作用的选择项。当选择项为一般疑问句时,对这个问句通常有“是”和“否”两方面的回答。如果对这个问句回答“是”,则对题干起到了支持作用,如果回答“否”,则对题干起到了削弱作用。那么,这个问句就对题干论证具有评价作用。
7.相似比较型试题
相似比较型试题是指在题干中构造了一种思维的形式结构(推理、论证方法或者是逻辑错误),选择项也各自具有一定的形式结构,通过比较,要求确定哪个选择项的形式结构与题干的相同或相似的试题。这类试题与逻辑基本知识紧密相关,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抽象能力。
相似比较型试题的提问方式一般是:
“以下哪项的推理方式(推理方法、形式结构)和题干的最为类似(相同、相似、相近)?”
“以下哪项与题干所犯的逻辑错误近似(相同、相近)?”
相似比较型试题的解题思路:解答这类试题的关键是需要从具有不同具体内容的思维过程中抽象出其形式结构。在进行逻辑抽象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对于不同的思维过程来说,尽管它们的具体思维内容是完全不同的,却可以有相同的形式结构。同时,不必考虑题干和选择项中的命题是否为真、推理是否正确、论证是否成立,只需比较两个思维过程的形式结构是否相同或者相似。
在实际解答此种类型的试题时,一般经过三步:(1)先区分题干与选择项的推理种类,各是属于演绎推理还是属于归纳推理、类比推理。(2)区分题干与选择项的具体的推理形式,是复合推理还是简单推理,是选言推理、联言推理、假言推理还是三段论推理等。(3)区分题干与选择项的具体的推理式,是有效式还是无效式。
8.逻辑错误与推理缺陷型试题
逻辑错误与推理缺陷型试题是要求指出题干中所包含的某种逻辑错误或推理缺陷的试题。
逻辑错误与推理缺陷型试题的提问方式一般是:
“以上的陈述犯了下列哪项逻辑错误?”
“下列哪项陈述最准确地指出了上述判断在逻辑上的缺陷?”
逻辑错误与推理缺陷型试题的解题思路:解答这类试题的关键是运用逻辑学的基本知识,辨析题干和选择项分别所犯的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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