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奖励6万元,考上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奖励3万元,考上桂林市直机关公务员奖励1万元……2010年新年伊始,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正式实施的对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进行奖励的政策,一经推出,便引发各方争议。(2010年1月3日《南国早报》)
考上公务员可以获高达6万元的奖励,实在令人震惊。这又不免让笔者想起,如今许多重点高中所许下的承诺:考上清华、北大的同学,一次性奖励1万元……都是奖励,缘何考上公务员的奖励争议如此之大呢?
诚然,在恭城考上公务员,作为一个自治县,为了本县的人才培养,出台这样的奖励政策,对许多还处于要不要考公务员的考生来说,的确是一针强心剂。对那些家庭贫困的考生来所,更是如降甘霖。不错,这项奖励政策对这些人来说,是很有激励作用。反正,没考取也不会失去什么,一旦国考“中举”,非但成为国家干部,还可以一次性获得县委、县政府的6万元奖金,可谓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话虽如此,可考取公务员不比考上大学。我国公务员法明文规定,公务员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成为公务员后,不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其最终的结果还是会被罢免或被撤职。然,这样的奖励政策,有可能误导市民,成为公务员后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也极有可能大大激起许多无心当公务员,却又经不起诱惑的人想去试一试。到那时,邻县公务员考试平淡无奇,而本县人潮涌动、人山人海。公务员考试“热”的气氛在恭城将会被推至极致。公务员考试,本来就像一场赌博,如此一来,在恭城就将变得不是赌博更胜赌博了。
有记者采访相关领导,了解出台这样的奖励政策基于什么考虑,诸多领导表示“公务繁忙,无法接受采访”,个别领导间接向记者传达:激励只为激励考生,并无其他过多考虑。
众所周知,学校出台奖励政策规定,是为激励考生考取清华北大,好为本校的教学质量扬名。难道说,恭城县出了个国家公务员,也要归结为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有方?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假如说,恭城县出台实施这样的奖励措施后,本县市民考取了国家公务员,对本县来说确实是一个扬名的好方法。同理,恭城县是不是也要同步出台相关惩罚措施呢?如果本县公民成为公务员后,在公务员考评中不合格,被单位罢免或撤职后,恭城县委、县政府是不是也要对其有类似的惩罚措施,向他们收取罚款金额,以惩戒他们毁坏本县的良好形象呢?
成为公务员本就是国家对本人的各方面能力素质的一种认可,已经可以算是国家对其最大的奖励了,而县委、县政府却热衷作“长远考虑”,实在令人不免联想。联想这群领导,拿着纳税人的钱,是在为本县“扬名”,还是在为自己的仕途考虑?
不论怎样,出台实施这样的政策后,其结果究竟如何,还需要通过实践来检验。但,不变的是,作为公务员,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义务,否则,人民不会答应。
作者: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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