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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0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公告解读
作者:中公教育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8 16:17:59

  自中央政法委等部委发布了《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之后,江苏、湖北、四川等几个省市陆续发布了今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湖南省公告也于6月25日发布。

  应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2010年湖南省依旧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通过政法院校学历教育培养合格后,定向分配到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

  根据公告,今年湖南省计划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639名,与去年相比,招录人数大幅下降,减少了507人。其中法院系统仅招录4名,检察院系统招录5名;公安系统招录530名,比去年减少了370人;司法行政系统100名,与去年基本持平。

  中公教育专家针对此次公告的变化和值得注意的问题为广大考生进行解读,帮助广大考生理解政策,指导考生把握考试动向!

  一、招录人数减少过四成,竞争异常激烈

  从招考人数上来看,今年较去年大幅削减了44%的招生名额。除了司法行政系统提供了100个招录名额,与去年基本持平外,总人数相比去年减少了507人;其中法院系统仅招录4名,比去年减少了86人;检察院系统招录5名,比去年减少了47人;公安系统招录530名,比去年减少了370人。

  从08年首次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开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熟知了国家的此项政策。08年首批招录的人员培训期满,他们的去向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议,这从侧面引发了人们对今年招录考试的关注,这必然会造成报考人数的增加。

  于此同时,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面试成绩已于近期公布,一部分未能进入面试的考生将很可能加入到角逐此次培养名额的队伍中来。

  加之近年来应届毕业生人数增加,与之前几个因素综合在一起,此次考试大幅度地减少招录人数,势必会加剧竞争。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此次考试会是一场“硬仗”,竞争将异常激烈,考生应当有必要的心理准备,认真复习,为能在考试中“突出重围”早作准备!

  二、服务国家有回报,特岗特招“四项目”人员

  本次公告中特别规定,专设岗位招录30周岁以下“四项目”人员。这是对中组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有效落实。

  所谓“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国家为参加这些项目工作且服务期满的人员提供了非常好的就业和深造渠道。在此次招录考试中,为这些优秀人才提供了专项招录的职位。体现出了国家对于“四项目”的支持,切实解决了服务期满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鼓励越来越多地人才投身到服务西部、服务国家的行列中来。

  三、资格初审被取消,面试前进行统一审查

  经过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本次招录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将不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定于面试前进行。届时将查验拟面试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如有报考人员填报本人不符合条件的职位,或填写的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并按公务员考试的有关纪律进行处理。

  此项安排有利于提高考试的组织效率,但也对考生的报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一定要明确培养计划中对于职位的具体要求,严格把握自身条件,选择与自身情况最为比配的职位进行报考!

  四、考生诚信是基本,舞弊污点“零容忍”

  此次公告明确将“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与“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都归为一类,确认为不得报考的人员。

  近年来,以国家公务员考试为先导,越来越多的省级公务员考试,在对待曾经有过公考舞弊行为的考生,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此次培养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也将延续这项制度,对有过舞弊历史的人员终生禁考。这对考生来说是非常严厉的处罚,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务员,尤其是政法系统公务员诚信品质的高度重视。因此,中公教育郑重提醒广大考生:考场上要以实力说话,只有扎实的复习,充分的准备才是应对之策。万万不可存有侥幸心理,投机取巧。否则必定酿成大错,为自己留下污点,追悔终生!

  五、面试比例1:3,笔试成绩占七成

  此次招录考试面试时间安排在9月4日和5日两天举行。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仍为1:3,与去年政策相同。对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湖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确定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不难看出,笔试成绩在此次招录考试中非常重要,占到了总成绩的70%,可以说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作为政法队伍的后备力量,考生的专业知识非常重要,关系到政法干警队伍的建设和从业者的职业素养,关乎国计民生。这也是笔试成绩占到这么高比例的原因。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必须认真复习、积极备考,对于具有决定意义的笔试考试,千万不可松懈,否则前功尽弃!

  六、重要信息提示

  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7日24时

  网上交费时间:7月1日至7月7日24时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26日至30日

  笔试时间: 7月31日至8月1日,共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①高中起点大专层次

  2010年7月31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0年7月31日14:00-16:30   申论

  2009年8月1日9: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②本科第二学位层次

  2010年7月31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0年7月31日14:00-16:30   申论

  2010年8月1日9:00-11:30     民法学

  ③硕士研究生层次

  2010年7月31日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0年7月31日14:00-16:30   申论

  2010年8月1日9:00-12:00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2010年8月1日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笔试地点:设在各市州,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市州,具体考场安排于准考证中注明。

  笔试成绩的公布时间:

  8月25日,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时间:8月28日至8月31日18时

  面试时间: 9月4日、5日

  体检时间:9月6日至8日

  考察时间:9月9日至13日

  公示和录取时间:9月10日至10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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