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3285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2011年1月11日,河南省出台了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这预示着新一轮招警考试拉开帷幕。中公教育专家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解读简章,“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希望能为广大考生提供帮助。
一、招考范围
1.具有河南籍的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
2.具有河南户籍或生源地为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报考,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4.河南省目前在岗、截止2011年6月30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河南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于2011年1月25日上午8:00至12:00由省公安厅或省林业厅组织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但个别专业特殊或边远贫困地区的拟录用职位除外。如果个别专业特殊或边远贫困地区的拟录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三、考试特点
(一)笔试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每科100分
考试范围:参考《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时间:2011年3月5号上午 行政能力测验
2011年3月5号下午 申论
2011年3月6号上午 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40%
(二)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面试比例:按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中公教育特别提醒:
1.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若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则组织现有人员面试,但应试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面试所有考生所得成绩的平均分方可参加体能测试,达不到平均分不能参加下一轮的体能测试。除去这种特殊情况的面试组,其他面试组应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测试。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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