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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警院教师 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祖华
社会救济:国家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幸事故以及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给予的一种临时性的或定期性的帮助。
特征:社会救济的最基本特征——克服贫困
(1)社会救济体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2)社会救济对象具有限制性。因个人生理原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因素而无力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生活贫困者、鳏寡孤独者、盲聋哑残者以及受害者。——最低层次的社会政策。
(3)社会救济的标准是低层次的。——以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为目标。
(4)社会救济的期限。一般为短期、应急性的:救灾、扶贫、临时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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