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的措施(136) |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2 19:0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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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人为本的发展,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前提。未来五年的发展,要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其目标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这个发展目标的变化,颇具以人为本的深意。当前中国的人均GDP在联合国成员国中列100位之后,还处于中下水平。因此,如果说GDP翻两番是又快又好发展的目标的话,那么,人均GDP翻两番就是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其中内含着国家实力和发展质量的显著提高。
其次,以人为本的发展,要求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这个要求包含两个基本方面。第一,中等收入者占多数。这是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题中应有之义。国际经验表明,任何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都与“橄榄型”的收入分配格局,亦即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有关。而且,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是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阶段性特征,是现阶段收入分配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第二,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我们应当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贫困现象的长期存在是难以避免的,但是,绝对贫困现象必须消除,否则,就意味着一部分人民群众没有共享发展的成果,这不仅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而且,有悖于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做到了上述这些方面,绝对贫困现象就肯定能够得到基本消除。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除了“扩中”、“提低”这两个重点外,还要“限高”———限制由于垄断等原因造成的不合理的过高收入,“打非”———严厉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收入。
再次,以人为本的发展,要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而得以实现。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关键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解决的重大课题。从总量上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是一个长期存在且比较突出的问题。一般而言,发达国家这一比重较高,在80%左右,发展中国家较低,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需要一个过程,但是,目前我国这一比重在下降。专家估计,我国的这一比重从1990年代初的60%下降到现在的40%。而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占人均GDP更是不到25%。因此,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重点在农村、农业和农民。由此也说明,在GDP总量继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劳动报酬占比稳步提高,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有着较大的空间。与此同时,我们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即通过其动产和不动产而获得的收入。当人民富裕起来以后,财产性收入和他们的劳动收入一样,都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收入,是他们收入水平不断增长的重要来源。我们还要通过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在当前,加大力度推进最低保障制度、基本医疗制度和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改革与建设,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尤其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收入的重要配套措施。
以人为本的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里的“全面”,一方面是指“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另一方面,是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里的“协调”,就是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中,兼顾劳动者的收入(劳动报酬)、资本的收入和国家的收入(税收);在国家收入用于再分配的结构中,较大幅度地增加转移支付的比重,并与增加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一起,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这里的“可持续”,首先是建立在全面、协调发展基础上的,同时,还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关系。
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要依靠统筹兼顾的方法。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我党就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思想。“五个统筹”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在近几年来的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建设性的成效。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发展的成果将更多地由全国人民共享,发展的实惠将更多地向农村、农民,落后地区和城镇低收入人群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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