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车船税法
车船税由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而成,在近年来考试中均以客观题型出现。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有:1、纳税人;2、征税范围;3、计税依据;4、税收优惠;5、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十二章 印花税法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本章是考试中的非重点章。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有:1、纳税人;2、税目;3、税率;4、税额计算;5、税收优惠与处罚;6、纳税方法。
第十三章 契税法
契税属于财产行为税类,本章在税法考试中属于非重点章。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有:1、征税对象;2、纳税人;3、计税依据;4、税收优惠。
第十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我国税制进行了引人注目的重大改革,将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二税合并”,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所得税法不仅统一了所得税法律规范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还统一并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了“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体系。
本章是税法考试中的重点章,各种题型都有可能出现,特别是作为综合题型,常与流转税和税收征管法相联系,跨章节出题,故考生应对本章内容全面掌握。
本章重点内容有:1、税率;2、资产的税务处理;3、源泉扣缴; 4、企业境外分回利润已纳税款的限额扣除和抵免限额的计算。
本章难点问题是:1、纳税人。根据新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其境内、境外收入向我国税务机关纳税,非居民企业只就境内收入向我国税务机关纳税。2、扣除项目的规定。税前扣除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据实扣除,比如职工工资;二是限额扣除,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扣除,比如三费;三是不得扣除。比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对此考生应熟练掌握。3、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企业每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和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这是所得税税额计算的依据,与企业会计利润不同,它是以会计利润为基础,经过纳税调整确定的,因此也可以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或调减。4、亏损的弥补。应掌握弥补亏损的基本规定和一些具体问题。5、企业税收优惠。考生应掌握免税收入及免征、减征收入的规定,尤其是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的优惠规定。
第十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本章作为收益税类的主要税种,也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税额计算内容,考生应全面掌握。
本章重点内容有:1应税所得项目;2、税率;3、不同税目的费用扣除标准;4、应纳税额计算;5、减免税优惠;6、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纳税办法;7、自行申报纳税。
本章难点问题是:1、纳税人身份的确定。税法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分项计算各项目应税所得额,以某项应税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所得税计税依据。3、收入确定中有关“次”的规定。4、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规定;5、应纳税额计算中一些特殊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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