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司法考试终于落下帷幕,分析评点考试真题又成了自然而然的任务、乐趣和幸福。面对新一年的司考真题,回顾半年来的言说、猜想、思索、牵挂,目光再次聚焦于司法考试的变与不变。不变凸显的是主旋律,变化则配成了协奏曲,变与不变的交错见证了司考人奋然前行的苦辣酸甜。
08年司考再次印证了司法考试多年形成的基本规律,按照规律认真复习的考生都能考出不错的成绩,于是我们看到了5个意料之中的面相:
一、重者恒重
这是老掉牙的话了,却始终是司法考试的第一规律。尽管每年都有不少偏僻的考点,但这不妨碍重点内容重点考查。民法、刑法自不待言,商经、行政法的重点也比往年突出一些,只有三国法的偏的考点稍多一些。
二、新增考点考查力度加大
08年,命题人对新增考点的考查似乎比往年来得更猛烈些。不但《城乡规划法》、《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及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等法律变化都被考查,法律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被害人承诺等理论考点也没有被忽略,《反垄断法》还不可思议地考了4分。
三、社会热点依旧热闹
社会热点类的试题往往比较好玩,汶川地震(刑法中的职务侵占、民法中的公益赠与)、奥运会(鸟巢)、三个至上、裸聊等热点纷纷和考生见面。
四、案例化、综合化试题仍然是主流
这恐怕是司法考试在命题方法上最突出的特色了,连法理学、法制史都一贯如此。虽然08年试题的题干在整体上比较简单,试题难度并没有降低很多。
五、理论化试题占有一席之地
作为司法考试中近年来的一个趋势,理论化试题也占有一定的分量,这在08年同样有体现,典型的比如卷三的第1题、第51题、52题。
当然,基本规律之外,我们也看到了08年司法考试的一些变化。有些变化事先难以想象,于是有了5个意料之外:
一、商法分值大跌
08年考试最出乎意料的一个变化就是商法分值大跌,竟然只有28分,不但卷四的案例分析题没了,连卷三的不定项选择题也没了。商法分值长期在50分左右,去年因为卷三民法的挤兑加上卷四案例分析题中掺入太多的民法考点,分值降到了40分左右,今年则更惨!由此不能不提出一个疑问:一个学科的分值应不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尺度?而卷四商法案例的取消则是司法考试多年历史上的第一次,无疑增大了未来卷四的变数。
二、行政法案例回归
中国的考生大概已经习惯了没有行政法案例的日子,犹如人们习惯没有司法文书的考试一样。出乎意料的是,行政法案例又回来了。这道符合卷四同一个学科内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相互取代的关系,08年没有考查行政法方面的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自然要重出江湖了,幸运的是跟05年试题相差不多,而且侧重考查程序,难度不算大。
三、论述题法理唱主角
每一年的论述题都有不小的变化,今年也有几处意想不到。大纲说明了卷四要设选做题,结果预想的3道论述题的局面却没有出现,偏偏整个结构还是套用去年的格式,第一题和第七题都是论述。第一题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个考点居然连续用论述题考了三年!幸运的是这次转向了法理学的角度,算是拍马屁和法理分析的有机结合。裸聊的试题尽管事先说的不多,其中考点却是多次强调的,还算中规中矩。
四、卷四超纲考查法律职业道德
除非事先漏题,否则考生万万不会想到卷四的案例分析中会考查法律职业道德。因为大纲卷四明确列出的8个科目中根本没有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好在第五题的第6问不算难。
五、证券法分值奇高
在中国股市一路大跌的情势下,命题人竟然用了四道多选题来考查证券法,8分的分值堪比当年的拍卖法,又是一个不按理出牌的典型。难度命题人未卜先知,早料到了近期中央会释放利好刺激股市而预先在考试命题上进行配合?没想到“救市组合拳”中还有一种叫做加大司考考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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