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不应成为“中国最难考” |
作者:东方网-文汇报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8 9: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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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设法学院系的大学有615所,在校学生超过40万,但是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中,只有一半是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在昨天举行的第四届大学校长沙龙上,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立民教授称,法学教育应该根据院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究竟该是职业化还是素质化。因通过率极低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应该适当提高通过率,不应成为“中国最难考”。
据悉,目前全国各高校法学专业超常发展,导致了师资难到位,部分高校人才培养不达标。不久前进行的教育部法学教育评估发现,有些学校法学专业连一个正教授都没有,有些高校16门法学专业的主课程,竟做不到每门配一个教师。即便如此,这些学校仍“坚持”培养法学学生。这也进一步导致近年来一些法学专业毕业生质量难以达标。
王立民介绍,中国的法学教育究竟该是职业教育还是素质教育,这样的争论直到近几年才出现。因为法学教育至今只有30年历史,司法部下属的5所院校就招一些本科生,毕业生95%以上都到司法机关工作。因此长期以来,法学教育都按照职业教育的路子发展,即为司法部门培养人才。面对近年来要求法学教育分层的议论,所有学校却依然坚持要培养职业化人才,谁都不愿意成为素质培养的院校。以至于全国615所有法学院系的学校中,主课程都一样,培养出的学生千人一面,没有特点差异,只有质量差别。这客观上导致人才培养分层出现困难。他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对不同类型高校的法学专业进行分类,根据目前市场需求设置不同特色的法学专业,一些资质不够的高校则可以从事素质化法律人才培养,而不应该再承担职业化人才培养。
在昨天的会议上,王立民还提出,国家司法考试应该适当降低难度——进行资质考试,而不应该是目前通过率只有10%左右的竞争性考试。他说,目前的考试规定明确,只要是本科生就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不像医生和会计师考试那样,需要职业教育背景。从考试覆盖的这个范围来看,国家司法考试本身就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竞争性考试,况且,每年通过的这10%考生中,就有一半以上是非法学专业毕业生。由此说明,这一考试只是一个法学知识的资质性质考试,而不是在法学专业人才中进行的选拔考试。即使在国外,同类考试的通过率也超过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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