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司考合格人员资格申请:12月1日至20日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9 9: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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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朱光泽)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司考办了解到,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公布,凡成都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请于12月7日前到成都市司法局司考办办理书面申请查分手续进行核查,逾期不予以办理。
据了解,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成都六县(金堂、大邑、双流、新津、蒲江、郫县)报名考试放宽学历条件的考生合格分数线为320分。目前,成都司考办已开始办理领取成绩通知单和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领取成绩通知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11月30日前到成都市司法局(柿子巷11号)二楼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
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凡考试合格的考生从2007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一底片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司法局司考办填报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异地考生注意事项:凡在成都报考的异地放宽条件考生,成绩合格的,从2007年12月1日至7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成都市司法局领取成绩通知单,然后回户籍所在地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填报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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