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招录笔试考试大纲 |
作者:人事部 文章来源:人事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22: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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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
此次专业科目笔试是针对岗位任职的具体要求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的加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及应用文写作能力。
二、考试方式
1.考试为闭卷。
2.试卷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成绩比重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10%。
四、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主要包括:
1.理论素养。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
2.知识素养。对履行职责应具备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具体应用的能力。
3.政策法规水平。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程度。
4.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国际国内时事等实际问题进行分析,抓住实质,提出解决办法的能力。
5.文字表达和应用文写作能力。以规范、简练的文字表达观点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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