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北京市9800余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必须公开,招聘信息在网站公布至少7个工作日。否则,不仅该单位会受到通报批评,而且违规受聘人员也须解除聘用合同并清退。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公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标志本市人事制度方面做出重大改革。
“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是今年本市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市人保局专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实施办法6月将实施,今后,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工勤人员招聘均照此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指在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除政策性安置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必须公开,不仅该单位网站,而且也要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县政府网站上同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而且公布后不得擅自修改。招聘中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不得对岗位的报考专业、年龄、技能等有指向性限制。“所谓指向性,就是指针对某人量身定做的标准,从而保证应聘人员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该负责人表示。
招聘考试时,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而采取分类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环节不同于公务员,考试科目和方式可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该负责人解释。
该办法中还首次明确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填补了以往无体检标准依据的空白。
此外还规定,凡应公开而未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及通报批评,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给予行政处分,而对于未经公开招聘就上岗的受聘人员将会被清退等。
据了解,目前事业单位的46万人中,九成以上是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科研、农业等重点行业。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2000年起步,截至2008年底共聘用2.2万人。目前每年新进人员大约5500多人。
【亮点解读】
●招聘过程全透明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招聘信息公布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而在此前,由于没有具体规定,有的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公布一天后便已“悄然收兵”。
招聘过程中,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排名等都要公开,防止暗箱操作;特别是面试过程除专家、考官外,还准许有关人员旁听,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员等均可参与。
确定拟聘人员后,应对其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不搞统一资格考试
“绝大部分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供养体制,必须在编制范围内和核准的结构比例内招聘人员,这一点和企业用人有明显的区别,因此,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在计划范围内进行。”该负责人解释。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充分体现了政府宏观管理与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特点。政府职能部门要审核招聘方案、监督招聘程序、备案招聘结果,防止事业单位超编制、超比例进人。但不干涉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随时补充工作人员,也不搞统一的资格考试,用人单位可以自行组织考试、面试。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政策性安置的人员、涉密人员以及上级任命的人员,还可以简化招聘程序,直接进行面试程序。
●招考模式不一刀切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别于公务员招考,不搞资格制,不进行全市统考,不规定统一时间,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以随时招考。考试内容上体现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要求,以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为主,实行分类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据介绍,目前本市正在研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考试方式,如工勤技能岗位重在操作,可以不考专业笔试。此外,为了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市人力社保局正在研制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考试大纲,预计第三季度在官网上公布,供考生有针对性做好应试准备。
●考生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考分、名次有异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三日内申请复查,组织考试的单位应予受理。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查,到指定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一次;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问题不属实的要进行核准。
此外,该招聘办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回避制和责任追查制。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记者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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