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1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于2011年8月9日公布,为使广大考生对此次考试的考察目标、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以及考查内容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中公教育专家针对刚刚发布的大纲,为广大考生做一个深度的解读,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在接下来的复习时间内提高备战效率。
一、主要变化:未对硕士研究生层次考试做出规定
湖南省2011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未对硕士研究生层次考试作出规定!这是今年的公告与去年的最大不同。由于取消了了硕士研究生层次的考试,故今年的招考人数与去年相比有所减少。
二、招录培养计划:较去年人数明显降低
根据公告规定,2011年湖南省计划招录培养500名,其中检察院系统2名,公安系统442名,司法行政系统56名。而在2010年的考试大纲中,湖南省计划招录培养639名,其中法院系统4名,检察院系统5名,公安系统530名,司法行政系统100名。由此对比可知,2011年的招录人数有明显的降低。
三、报名时间:较去年推迟近一个月
今年公告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12日至8月21日,截止时间为8月21日24时。相较去年的报名时间定于7月1日至7月7日推迟了将近一个半月,并且报名时间也延长了两天,虽然去年的公告发布时间也较早,但毕竟也给考生留出了更多的报名时间。
四、笔试加分
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总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写《湖南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写加分栏目。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目的人员,不再进行加分。
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加分审核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初审,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汇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后进行公示。
中公教育专家发现,此项规定与去年的公告相比,未对服役期间因功获奖退役士兵和报考贫困及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的具体加分情况作出特别规定。
五、体检
今年的公告在体检部分特别指出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而且规定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这是与去年的公告不同的部分,给了考生对有疑问体检结果的提出复检权利。
六、公示和录取
2011年公告规定,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又无递补人选的,根据实际情况,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调剂。而2010年公告中规定的是“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表明今年的录取工作作出了较大调整,给了考生更多的机会。考生可以通过调剂进入公务员行列,某些无合格人员的冷门职位也避免了被直接取消的命运。
七、其他事宜
2011年公告规定,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而去年的考试公告中并无此项规定。因此考生应按此项要求随身携带好相关证件原件,避免出现因未携带证件原件而被禁止考试、面试或体检的情况。
八、各流程重要时间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12日至8月21日,截止时间为8月21日24时。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为50元。交费时间与报考时间同步,为8月12日至8月21日24:00。交费成功即报名结束。
(三)完成交费的考生于9月12日至16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2011年考试公告规定的笔试时间为9月17日至9月18日,共两天。分别包括:
①高中起点大专层次
2011年9月17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1年9月17日14:00-16:30申论
2011年9月18日9:00-11:30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②本科第二学位层次
2011年9月17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1年9月17日14:00-16:30申论
2011年9月18日9:00-11:30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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