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长:公务员聘任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20 16: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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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星期三)14时30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就“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深圳卫视记者]据我们了解,从2007年开始在深圳试点的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已经在国内一些省市相继推开,我们想了解目前公务员聘任制试点推广推行的实施情况。另外有些社会观察人士也说改革的初衷是把公务员这个铁饭碗变成瓷饭碗,但目前这种铁饭碗看来还挺铁的,不知道尹部长对此有何评价?谢谢。
[尹蔚民]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可以在部分公务员的职位实行公务员聘任制。聘任制公务员和我们所说的其他公务员还是有所不同的,他需要签订聘任合同,需要商定协议工资,需要加入养老保险。我们确定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深圳市就是我们选定的试行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城市。从深圳试点的情况来看,效果还是比较好的。深圳市的试点采取的是一个增量的改革,也就是说原来的公务员不动,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公务员试行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进行协议工资,建立了养老保险的制度。
对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的改革大家都非常关注,我看媒体和社会的反映还是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大家认为打破了公务员的“铁饭碗”。就这个问题我曾经专门到深圳进行调研,听取公务员主管部门、聘任制公务员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从我了解的情况看,大家对深圳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给予了积极的评价。特别是聘任制公务员自身,他们给予了比较好的评价。在我召开的座谈会上,有几个年轻的原来是其他地区的公务员考入了深圳市聘任制的公务员,他们自己有一个非常深刻的体会:有了工作的动力、有了工作的方向。当然,他们也认为这打破了“铁饭碗”,由原来的“铁饭碗”变成了“瓷饭碗”,所以他们更有了工作的动力。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也仍然在试点进程中,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特别是在深圳试点所取得的经验有没有普遍的意义,在全国能不能推行,这是深圳试点需要进一步回答的问题。当然还有其他几个相关问题我在调研的过程中也都给他们提出来了。所以我们还是积极支持和鼓励深圳市进行探索,不断完善聘任制公务员的办法,能够经过不断的总结完善,形成一套规范的制度和办法,以便为将来在全国推行聘任制公务员时提供借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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