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几年,国内有关部门举办听证会的事例已经越来越多,但社会公众的反映总是有些不太满意,你认为主要原因有哪些?
2、某市两个月后将要举行一次燃气价格听证会。如果你被选定为听证会消费者代表,你将如何进行参会前的准备?
3、如果你被录用,工作半年后,发现自己所在科室的人员表面关系都很不错,但实际工作上大家的配合协作并不默契,工作效率也很低。这时你会怎样去做?
4、你的朋友小贾是某公司的一名职员,虽然收入很高,但工作压力也很大,几乎每天都要加班。昨天上午因遭受经理的训斥而很烦闷,他(她)约你今天晚上去喝茶,你觉得见面后应该怎样做才能最好地帮助他(她)?
提示:仔细阅读、熟知下面材料,尽量从中得到启示,准备回答考官的问题。回答问题既可以结合材料,也可以脱离材料,但要注意三点:(1)面试回答内容应真实;(2)分析问题要有广度和深度,忌在表面层次上泛泛分析;(3)要尽可能体现自己的真实想法、能力特点和做事方式,空话、套话、模式化回答将不被认可。
参考材料:
1、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约束力。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发表意见,还会提出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院审判一样做出最后的裁决,裁决必须详尽地回应双方的观点,否则在司法审查中该裁决可能因程序问题而被判无效。在国外,立法程序中也经常使用听证会。立法中的听证会相对要随意一些,通过抽签产生的听证代表就某个法案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将成为议员们投票时的重要参考。
2、(网评)据报道,H市物价局在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上,拒绝媒体采访、拒绝透露消费者代表的联系方式。
听证代表们肩负反映最普遍、最具代表性的百姓呼声的重任,然而当代表的身份、联系方式都成了"机密",百姓甚至连代表是谁都不知道时,还能奢望他们为民众代言吗?公开、公平、公正,前提是公开。没有了公开,一切蒙在鼓里,暗箱操作,那么所谓公平、公正,又从哪儿说起?
听证会异化为"听涨会",这些年屡见不鲜。明明违背大多数人意愿的涨价,在听证会上却会轻易获得通过,原因就在于盼着涨价的涨价受益方,早就打好了只许涨、不许不涨的谱,在举行听证会前,就把一切都搞定了一一"剧本"(涨价方案)是涨价受益方写的,"演员"(听证代表)是受益方选的,"导演"更是受益方一手把持,这"戏"怎么演还有悬念吗?
而现在,H市物价局干脆连谁是听证会代表都瞒得严严实实,并且规定听证会结束前,不可对外透露听证会有关材料一一干脆是"剧本"、"演员"都不让百姓知道了。
……
事实上,自2002年听证制度出台以来,各地听证会都是依据当地政府发布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在举行。现在看来,听证制度在设计上的缺陷和实施中的漏洞已经暴露出不少,而我国至今还缺乏一部《听证会法》或《公共社会经济事物听证会条例》。因此,每当有社会公共事务需要听证时,要么是有些部门、有些人缺乏应有的热情,要么是听证会还未举行,大家就已经在一些具体的程序上纠缠不清,扯得不亦乐乎。至于公众所期望看到、得到的公平、公正的听证结果,则被置于次要的位置上。
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详细的规定,一个最常见的结果就是,听证会组织者自然会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做出取舍与决定。比如,对有利于自己的因素大肆渲染,对不利于自己的信息则寻找种种理由极力回避。这次H市物价局组织的听证会,既然选择了消费者代表,那么其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就理所当然地应该公开,让广大公众知晓。做了民意代表,代表的当然就不再仅仅是自己;有限的个人信息也当属公共信息而不能再算作隐私。不然,公众何以判断他们的"消费者代表"身份的客观性?这既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之必须,也是听证会公开、透明"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
因此,要想听证会不再成为"疑似保密会",不再成为一种过场,尽快出台《听证会法》,或者尽快制定权威、通行的《公共社会经济事物听证会条例》已迫在眉睫。
导入语:欢迎参加今天的面试!希望通过交谈增进对你的了解。今天的面试有4个题目,时间为20分钟,请把握好时间。刚才你已阅读了参考材料,回答面试问题,既可以结合材料,也可以脱离材料。准备好了,我们开始。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