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解读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终于在广大应试者的热烈期待中浮出水面,从而揭开了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序幕。为了让广大应试者对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有更为深刻地认识,联创世华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的专家对公告进行了深入地解读,帮助应试者充分了解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新特点,把握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新动向。较以往的公务员考试,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展现出诸多新的特点。
一、更加注重基层工作经历
1.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力度。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将达到70%以上。
2. 对招考职位所需要的基层工作和生产一线经历进行重新界定。增加了“村(社区)组织”作为基层工作经历的范畴。
3.此次考录工作中招考政策将进一步向基层和艰苦边远职位倾斜。增加“需要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职位的数量。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更加注重基层工作经历,是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现,加强选拔优秀的基层人员的力度。
二、加大违规违纪考生处罚力度
公告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比以往更为严格,这既是为了保证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对每个应试者负责;也是构建公平社会、诚信社会的需要,对社会负责。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正在制定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录用过程中考生的行为。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同时,为创造良好的应考环境,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利用无线电设备及网络作弊的考生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三、报考过程服务更为全面
1. 职位查询
职位查询的网站更为多元化,在原有网站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新浪网等。其中新浪网等的加入,使得广大应试者查询职位更为方便。
2.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更为详细准确,可直接进入报名系统的界面。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添加了相关链接。
3.考试内容
更加注重应试者的外语水平和国际交流能力。在关于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的规定中,增加了关于外语水平测试的规定。“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的、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越来越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加强,在国际上的地位越来越举足轻重,国际交流日渐增多,这就提高了对国家公务人员尤其是涉外部门的国际交流能力的要求,一个直接的体现就是对语言能力的要求,将外语水平测试列入大纲中,正是这一要求的体现,也反应了我国对国家公务员要求的提升。
4.公示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关于“公示”的规定更为详细,不仅规定了公示的程序、方式,还详细规定了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不仅发布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同时也会发布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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