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预热起伏不断,招考人数巨大
广东省近两年来都是公认的山东之外的又一“招考大省”。从今年的职位表上看,这次招考广东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计划招录公务员2331名,法检系统招录1589名,全省选调生招录434名,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3517名,共计7871名。相比2009年招录公务员9392名的总数略有下降,但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比2009年的1642名增加了一倍多。
在2010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广东省738个职位招考1824人,这两个方面都体现了广东省公务员巨大的招考需求,特别是公安警察方向。
二、继续放松户籍要求,面向社会招考
今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省、市公告统一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可见,广东对户籍并没有严格的要求:“非本省户籍的考生需具备硕士以上学历”。可见广东省在公务员招考上实现了跨地域的人才引进,这给广大非广东籍的考生一个很好的选择机会,同时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其竞争力度。
三、报考陈述渐趋完善,加设解释性文件
今年广东省公告、大纲等的表述及其考试的组织程序都逐渐向国家公务员考试靠拢。报考条件几乎明确了报考条件的所有情形。在附有的《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更是详尽地解释了何为基层经验、应届生的时间界定、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专业规定、学历要求和珠三角地区的具体范围等。明文规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可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在报考指南中指出了此次报考的费用、报名注意事项和资格审查及体检、面试事宜。
四、加分政策继续,照顾基层人员
2010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再次实施加分政策,具体为:由广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公务员时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这是广东省继2009年第二次在公务员考试公告中说明加分政策。华图教研中心提醒符合加分情况的考生,抓住机会,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加分申请。其中: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的,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的,请于3月22日至23日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206房)办理加分申请。其余各市的加分办法详见各市公告。
另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年龄可放宽2岁,但不得超过35周岁。
五、报名办法分为两种,考试科目保持不变
与全国其他省市不同,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办法相对灵活,各市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有所差异,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其中梅州、惠州、东菀、阳江、湛江、潮州和云浮等地是现场报名,汕尾和中山等市网上报名但需要现场照相或缴费确认,其他如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均采用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与去年相同,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加考《法律基础知识》。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21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下午:14∶30—16∶00 《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含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职位、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职位)的,笔试地点在广州市;报考各市职位(含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职位,选调生职位)的,笔试地点在该市。具体按准考证提供的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来计算。
六、考试提醒
网络报名:2010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3月9日16∶00;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1日;
成绩公布:2010年4月中旬。
相关网站: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
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还可见:广东公安网(http://www.gdga.gov.cn)。
广东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招考职位还可见:广东法院网(http://www.gdcourts.gov.cn)、广东省人民检察院_阳光检务网(http://www.gd.j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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