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休闲消费是指人们在休闲活动中物质与精神产品的消费。休闲消费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以是否支出货币为标准,分为支出性消费和非支出性消费;以消费场所为标准,分家庭居室内和居室外休闲消费;以国界为标准,分国内休闲消费和跨国休闲消费;以消费档次为标准,可分为高中低等级别的休闲消费;以对身心健康是否有益为标准,分为健康型与有害型休闲消费;以内容为标准,可分为保健型消费、美容型消费、餐饮型消费、娱乐型消费、消遣型消费、情感型消费、知识型和增智型消费、综合性消费。
休闲产业作为一个名词在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出现,是近几年的事。现在的第三产业大部分就属于休闲产业。也就是说,所谓休闲产业指以旅游业、娱乐业、服务业和文化业为骨干而形成的满足人们休闲需求的经济形态和产业系统,一般包括国家公园、博物馆、体育(运动场馆、运动项目、设备、设施维修)、影视、交通、旅行社、餐饮业、社区服务等以及由此连带的产业群。休闲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分界还有待于人们的讨论或政府的划定,但从我国目前所称谓的“第三产业”中划出一块称其为休闲产业,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更具实践意义和经济价值。
材料二
“休闲”一词在希腊语中为schole,而在拉丁文中则是scola,两者都和英文school(学校)一字同源。在古代西方历史上,school一词原本不是指学校,而是指人们从事休闲娱乐活动和学习活动的场所,在古希腊,教育成为人们休闲的重要内容。19世纪工人们在一天工作以后根本没有时间参与各种形式的休闲娱乐活动,到二十世纪,休闲才成为社会各阶层人们普遍享有的社会权利。
中国人在休闲文化方面,具有独特的理解方式。先哲们对“休闲”二字阐释为:“休”倚木而休,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闲”是指娴静、思想的纯洁与安宁。在中国古代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以吃喝玩乐为核心的古代休闲娱乐文化方式。古代官员称休假为“休沐”,《汉律》规定“吏五日得一下沐”,也就是“五天一休”,到了唐代,官员改为10天一次休息沐浴。宋代节假日较多,一年可达到76天。
材料三
从最初蜂拥出游,到休闲方式日益个性化、多元化,黄金周期间人们休闲理念的转变,折射出近年来中国国民收入、交通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反映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巨大进步。
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统计显示,1999年“十一”第一个黄金周,全国出游人数达到2800万人次;到2000年“五一”黄金周,国内旅游人数上升到4600万人次,出现了“井喷”局面,数量巨大的游客使国内交通、景区、商店、宾馆措手不及,一些旅游者露宿街头,陕西华山还“人满为患”、险象环生。
黄金周长假制度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度假的需要,但人们出游存在盲目跟风和“赶场”思想,赶集式地从一个景点奔向另一个景点。
目前,虽然旅游还是中国人黄金周休闲的主要方式,但是,越来越多的游客不再扎堆旅游胜地,而是更多追求个性化的农家乐、自驾游等;还有越来越多的人,黄金周期间干脆选择了在家休息、读书充电或运动健身,使度假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人们的愿望能否实现,现实条件是否允许很关键。越来越多的游客实现了个性化旅游,得益于游客收入的提高和国内高速公路、铁路、民航及其他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使他们能够选择自驾游、飞行游等更自由、快捷的旅游方式;同时,随着国家日益注重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益,以及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不仅告别了双休日“加班加点”,而且实现了带薪休假。正是这些现实条件的进一步成熟,拓展了人们的旅游半径、休息时间、休闲方式,实现了人们日益提高休闲质量的愿望。
国人福利的实现及实现程度的大小,和国家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更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中国经济、社会的巨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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