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考试指导 | 试题资源 | 下载中心 | 本站商城 | 个人博客 | 图书中心雁过留声托业考试 | 考研专区 | 司法考试 | 公务员考试 | 法硕专区 | 中高考专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1考网 >> 公务员 >> 复习指导 >> 申论 >> 正文  
 
 
 
公务员专供题:逻辑知识讲座(5)性质命题(上)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12:26:08

  一、性质命题的定义和结构

  1.定义

  性质命题是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例如:地球是人类生存的基础。

  所有犯罪者都不是守法公民。

  前例断定了“地球”具有“人类生存的基础”的属性。后例断定了“所有犯罪者”不具有“守法公民”的属性。在性质命题中所作的断定是直接的,因此也叫做直言命题。

  2.结构

  任何性质命题都是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

  主项:是表示被判断对象的词项,在陈述句中是主语,一般用形式符号“S”来表示。

  谓项:是表示被判断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词项,在陈述句中是宾语,一般用形式符号“P”来表示。

  联项:联结主项与谓项的词项,在陈述句中是谓语。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肯定的联项,用“是”表示;一种是否定的联项,一般用“不是”来表示。联项所表明的是命题的“质”。即表达了“是什么”、“不是什么”,也就是“具有什么属性”、“不具有什么属性”。

  量项:是反映被判断对象数量或范围的词项,表明的是命题的“量”。量项一般分为三种:

  全称量项,对命题的主项的全部外延做了断定,通常用“所有”、“一切”表示。全称量项有时也可以省略,如“凡人都是会死的”可以说成“人是会死的”。

  特称量项,只对主项的部分外延做了断定,通常用“有些”、“有的”表示。特称量项不能省略。

  单称量项,对一个命题的主项的某一个别对象作出断定,通常用“这个”、“那个”表示。如果主项是一个单独概念,单称量项可以省略。如果主项是一个普通概念,则不能省略。

  通常我们把性质命题的主项和谓项称为逻辑变项,把联项和量项称为逻辑常项。

  二、性质命题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对性质命题可以做不同的划分。

  (一)根据性质命题的质的不同,可以分为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

  肯定命题就是断定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命题。

  例如: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其逻辑形式是:S是P。

  否定命题就是断定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命题。

  例如:地球不是最大的行星。

  其逻辑形式是:S是P。

  (二)根据性质命题的量的不同,可以分为单称命题、特称命题和全称命题三种。

  单称命题就是断定某一个别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命题。

  例如:杜甫是一个伟大的诗人。

  印度尼西亚不是大陆国家。

  其逻辑形式是:某个S是(不是)P。

  特称命题就是断定某类中有的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命题。

  例如:有的科学家是自学成才的。

  有些闪光的不是金子。

  其逻辑形式是:有的S是(不是)P。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特称命题中的特称量词“有的”(或“有些”)与我们日常语言中的“有的”是有所不同的。特称量词“有的”在普通逻辑中的含义是作为“至少有些”、“至少有一个”来理解的。“有的”究竟有多少是不确定的;其余的那些如何也没有说明。客观上它可以是“有一个”、“有几个”、“绝大多数”乃至“全部”。这里的“有的”仅仅是表示存在的意思,因此,特称量词有时也叫做存在量词。而日常语言中,“有些”是作为“仅仅有些”来理解的,当我们说“有的S是P”时,往往就意味着“有的S不是P”。特称量词的语言还有“少数”、“多数”、“许多”、“几乎全部”、“百分之几”等等。

  全称命题就是断定某类中的全部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命题。

  例如:凡规律都是客观的。

  所有的中子都不是带电的。

  其逻辑形式是:所有S是(不是)P。

  (三)根据性质命题的质和量的不同,可以分为单称肯定命题和单称否定命题;特称肯定命题和特称否定命题;全称肯定命题和全称否定命题。

  1.单称肯定命题:是断定某一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思维形式:这个S是P。

  单称肯定命题的主项是一个单独概念,在语言表达上多用专有名词,不使用量词。

  2.单称否定命题:是断定某一个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思维形式:这个S不是P。

  3.特称肯定命题:是断定一类对象中有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思维形式:有的S是P;简写:SIP;简称:I;

  4.特称否定命题:是断定一类对象中有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思维形式:有的S不是P;简写:SOP;简称:O。

  5.全称肯定命题:是断定一类对象中全体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思维形式:所有S是P;简写:SAP;简称A。

  6.全称否定命题:是断定一类对象中全体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思维形式:所有S不是P;简写:SEP;简称:E。

  由于单称命题也可以看作是对一类事物所有对象的断定,不过这类事物只有一个而已,是对主项全部外延的断定,这一点与全称命题相同,所以,从逻辑性质上说,单称命题又可被看作是全称命题,在推理中按全称命题处理。这样上述六种命题就可以简化为四种。如下表:

公务员专供题:逻辑知识讲座(5)性质命题(上)图一

  育路网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一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评论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姓 名: *(必填项) ·注册用户·
    Email: QQ号: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
    内容
     
     
    今日推荐
    最新新闻资讯

    2007年考研高校复试线

    迄今年龄最大的司法考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专家预测:物权法将列入2007年司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赵菊花:非法律专业人员不准报考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人大代表:国家司法考试太难不符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天津565人过司考 英语水平高者受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广东佛山200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北京司考办:关于颁发法律职业资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中央政法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2006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3月初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拟放宽 有关办法06-03
    普通文章[司考资讯]北京司法局官员称1年进行两次司法06-03
    最新复习指导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最热门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青海省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招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公务员考试制胜秘诀:行测分科准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公务员报考攻略:明确条件 把握五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对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解析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逻辑试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部分例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2008国家公务员招考职位表各项数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分析及06-03
    普通文章[综合辅导]08国家公务员报名技巧:从公告变06-03
    最近试题资料
  • 此栏目下没有文章
  • 最新增值资源
     
    1考网简介 | About 1kao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2004-2010 www.1ka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务员考试 MBA论文 考研大纲 中国1考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