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于2011年8月9日公布,为使广大考生对其中《公安基础知识》和《监狱基础知识》部分的考察目标、考试形式有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中公教育专家针对刚刚发布的大纲,为广大考生做一个深度的解读,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在接下来的复习时间内提高备战效率。
一、笔试科目
201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中对这两部分笔试科目的规定是: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监狱基础知识》,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公安基础知识、监狱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由此可见,《公安基础知识》和《监狱基础知识》所针对的考试人群不同,前者只针对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后者针对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所以《公安基础知识》所针对的考试人群更加广泛,包括公、检、法三个系统在内,而《监狱基础知识》所针对的考生只包括监狱、劳教系统,考生在报考时应有的放矢,针对自身特点及目标加以选择。
二、测查内容
201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中对这两部分的测查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指出考试内容原则上以大纲划定的范围为准,考生可按图索骥,根据大纲所列举的考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
(一)201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中对《公安基础知识》部分测查内容的规定是:
1、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其中包括:公安机关的宗旨、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2、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其中包括: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的任务、公安机关的权力。
3、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其中包括:公安工作的内容、公安工作的特点。
4、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包括: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包括: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6、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包括公安刑事司法、公安行政执法。
7、公安执法监督。包括公安执法监督概述、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
8、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包括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概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人事管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制度。
中公解读:
上述测查内容中,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和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基本属于记忆性内容,主要测查考生的记忆能力,考生不仅要对其列举的具体考点有一个总体了解,更要对书中的考点原文有清晰的认识,因为考试中对这部分的引申及运用能力的考察可能性不大,更有可能是直接从原文出题,故考生要注意复习的精确性,避免一知半解,囫囵吞枣。
对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公安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公安执法监督的测查除了考察考生的记忆情况外,更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除了要对上述考点的概念进行了解,还需要了解其在实践中的运用情况,其考察重点会主要放在考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方面。因为考试中对这部分的考察可能会通过具体案例来出题,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多研究相关案例,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自己运用相关理论分析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
对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方面的测查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理论功底,考生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要对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理论和相关重要讲话进行深入了解,考生在复习中不仅要对大纲所列考点进行了解,更要进行深入研究,挖掘其重要内涵,与相关理论进行对应,了解其背景和所带来的影响。
(二)201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中对《监狱基础知识》部分测查内容的规定是:
1、政治理论常识
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2、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职业常识
人民警察机关及警察的种类、人民警察的性质和任务、人民警察的职权、职责、义务、警务保障、警衔管理、警用装备的管制、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录用、考核、奖励、纪律、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辞职、退休等有关规定、党的纪律处分。
4、业务常识
我国监狱管理体制、监狱工作的方针、基本政策、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和内容、罪犯教育基本原则、方法。
5、技能常识
监狱公文写作、监狱机关应用文书、监狱工作口语技巧、监狱人民警察身体素质的基本内容、监狱人民警察的体能要求。
中公解读:
大纲中对《监狱基础知识》部分测查内容的规定中,对其中的政治理论常识部分,考生不仅需要了解具体概念和内容,掌握其基本观点和看法,更重要的是要理解其内在的各种联系,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仅要掌握所有知识点,更重要的是有将其串联起来的能力,例如每个具体问题都会有不同的哲学解释,每个哲学解释有可以对应许多具体问题,考生可在复习过程中有意识地多多练习,多看辅导教材和模拟卷中的习题解析,了解正确的阶梯思路和适合的措辞用语,以达到考试要求。
大纲对法律常识部分的规定中,其考察范围除了宪法、民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外,还包括了与考生报考职位息息相关的部门法,如监狱法、警察法、国家赔偿法和保守国家秘密法。考试所注重的不仅是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情况,毕竟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只是固定的死知识,只能考察学生的记忆力,更主要的是本次考试还要考察考生对知识的分析判断能力,它不仅要求应试者要能记能背这些知识,还要能理解这些知识,掌握其主体脉络和基本原理,更重要的是能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来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对职业常识、业务常识和技能常识的考察是对应试者是否胜任所报考职位的具体检验方式,与考生的专业素质关系紧密,考生复习时要认真学习相关专业教材,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规章制度有所了解。对监狱公文写作、监狱机关应用文书、监狱工作口语技巧等专业性较强的考点,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多研究相关范文,明确其与普通公文的区别,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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