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山东卷)文科综合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共由“命题指导思想”、“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四部分内容构成。
一、关于“命题指导思想”
2008年《说明》中的“命题指导思想”部分对命题的基本依据以及基本原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它共包含5条基本内容。
1、坚持依据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山东卷考试说明命题。
第1条规定:命题以文科综合各科课程标准、考试大纲和山东卷考试说明为依据,不拘泥于某一版本教科书。虽然山东省是自主命题,但高考的性质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所以,命题必须与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高度统一。即以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试验)》为基础,以《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为依据。 新课程背景下,现行高中文科综合各学科的教科书除了思想政治学科,历史和地理学科教材出现了“一标多本”的局面,不同版本的教科书在知识点的选择和文字表述上都有所不同。从“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虑,高考不可能直接参照或对应某一个版本的教科书来命题。
2、坚持“能力立意”的原则。
第2条规定:“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注重考查考生所学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明确强调了“以能力测试为主导”的命题原则。对考生能力的考查不是空中楼阁,文综测试注重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通过考查“基础”来达到“能力”测试的目标,特别是考查考生在“双基”掌握基础之上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注重“新材料、新情境”,重视对考生创新能力的考查。
第3条规定:“命题重视‘新材料、新情景’的创设与运用,鼓励考生多角度、创造性地思考和解决问题”。这要求命题要广泛选取丰富多彩的相关材料,给考生创设一个个问题情景,由此设计一个个“新问题”,从而达到新课程背景下“能力测试”的考试目标。这里应注意两个原则:一是“新”,所选必须是各版本教科书所不曾涉猎的“新”材料,这样才能有“新”情景,提出“新”问题。“新”不代表偏和怪,材料依然会以主干知识为依托。二是“限”,即不超出考试大纲和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范围。为了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查与引导,在本条规定中,还专门强调了“鼓励考生多角度、创造性地思考和解决问题”。这意味着,试题对于考生的创新品质和研究性学习等能力要求,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渗透和体现。
4、本着利于中学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的原则,命题保持相对稳定,体现新课程理念。
高考命题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改革的过程,必须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提高。所以,2008年《说明》第4条规定:“命题保持相对稳定,体现新课程理念。”这就意味着,2008年文综高考命题应当是在2007年高考命题的基础上“稳中有变,变中求稳”。同时,以各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试验)》为基础,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进行高考命题,在实质上必然会高度体现和落实新课程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5、坚持科学性和公平性的原则。
第5条规定“命题力求科学、准确、公平、规范,试题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这是高考最基本的要求,也是高考命题的一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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