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部分重要会议及内容选编37要点(24-37)
24.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1984年10月在北京召开,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它是一部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决议》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决定》精神的指导下,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从1985年起全面展开。
25.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六中全会: 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是新时期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26.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87年10月25日~11月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主题是加快和深化改革。邓小平主持大会开幕式。《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制定了到下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并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
27.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92年10月12~18日在北京举行。江泽民作了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报告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决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
28.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四中全会: 1994年9月25~2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全会集中讨论了党的建设问题,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把党建设成为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在领导全党继续进行的新的伟大的工程。
29.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五中全会:1995年9月25~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提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30.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六中全会: 1996年10月7~1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会议根据全面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要求,分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总结了经验和教训。本次会议把主要讨论方向放在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
31.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1997年9月12~18日在北京举行。江泽民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报告。报告着重阐述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指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不动摇。报告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报告还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并载入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32. 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本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江泽民代表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
这次大会是我们党新世纪乘胜前进,规划制新世纪中国发展重大战略的会议,也是与时俱进,为指导思想增添理论新成果的代表大会。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并实现了我们党承前启后,完成整体性新老交替的任务。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33.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稿和《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34.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胡锦涛总书记作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35.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2005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温家宝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按照十六大对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
36.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2006年10月8—1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六项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
37. 中共十七大:2007年10月15日—2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代表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
大会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注意:以前的提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二零二零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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