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新制度:考试由5科变7科 |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1 16: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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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讯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中注协1月15日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后,注会考试将分为两个阶段,考试科目由现在的5科变为7科。新的考试制度今年起实施。
考试划分两个阶段
注会考试改革后的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考试科目调为7科
原有考试制度开考5个科目。在新的考试制度中,考试科目将在原有5科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调整成绩有效期限
新的考试制度规定,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5年。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获得专业阶段合格证。第二阶段考试科目,考生需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获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
新旧制度今年并行
新的考试制度从2009年开始实施,同时,原有考试制度仍继续实施1年,明年将退出。2009年,获得原有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考试制度或原有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新的考试制度实施后,原考试制度下考生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将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原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制度中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
报名学历条件不变
本次改革报名条件和免试政策不变,“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申请1个专长科目的免试。
英语水平独立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独立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为注册会计师或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设置,考生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后才能报考英语水平测试。是否参加英语水平测试,由考生自愿决定,不参加英语水平测试,不影响取得全科合格证,也不影响其注册。(记者 刘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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