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大纲删除法律文件33个,新增法规法律文件14个,法规总量减少了19件,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减少,之前总是呈增加趋势。比如:
2003年:167件法律法规,总计164万字。
2004年:181见法律法规,总计178.5万字。
2005年:201件法律法规,总计181万字。
2006年:224件法律法规,总计197万字。
2007年:246件法律法规,总计218万字。
2008年:229件法律法规,共计194万字。
需要说明的是: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收入法规229件,相比2007年版减少了17件。2008年大纲列出的法律法规数目是232件,《法律法规汇编》比大纲少3件的原因在于,有三个法律文件大纲在两个科目中都列了,即《立法法》列在宪法学和行政法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国际私法和民诉法部分。
在此产生了令我困惑许久的问题:为什么大纲减少的法规数是19件,而法规汇编减少的法规数是17件?
(1)难道法规汇编比大纲多2件?明明法规比大纲还少3件。
(2)难道删除的33个文件,2007年版没有列全?一查,全部都有。
(3)难度08年法规汇编新增的更多?数了又数,新增只有14件。
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呢?
希望有人能够发现问题,指点迷津!
附:
删除法律文件名录
1.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2.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3.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时选择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函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够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
15.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对外经贸部《关于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16.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17.公证程序规则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1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2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21.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25.信访条例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9.残疾人就业条例
30.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3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节录)
3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补充说明:
2007年大纲 251件 法规汇编 246件 相差5件
2008年大纲 232件 法规汇编 229件 相差3件
少19件 少17件
07年大纲与07年法规汇编相差5件的原因仍然是同一个法律文件列在多个学科中,除了和08年情况相同的三件外,07年度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同时出现在宪法学和行政法中。
如此看来,大纲减少19件,法规汇编减少17件,似乎仅仅是因为大纲多重复了两件。问题是法规减少19件,不仅是大纲总数统计的结果,具体计算删除法规数目和新增法规数目时并未重复计算啊,明明也是减少了19件,为什么到了法规汇编里面会减少17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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