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31日)从广东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生办公室获悉,被誉为“中国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已敲定。
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生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司法部发出公告,07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5日、16日举行。同时,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今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事宜也发布了公告。
本科以上学历方可报名
今年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必须符合的五个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品行良好。
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不能报名
明确四类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被处以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此外,明确规定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6月15日起网上预报名
今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广东司法考试网(网址:http://www.gdsk.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17时30分,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能网上报名的报名人员,可在当地开始现场确认后直接到报名点由报名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上报名。
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间内确定具体报名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希望通过本网提醒报名人员,一定要密切留意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的公告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
今年司法考试科目和内容无大变化
该负责人透露,07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在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内容、试卷科目设计、试题题型与分值、考试模式与方法等方面都未做大的调整,仅对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具体政策作了个别改进。
自02年开始,考虑到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司法部对西部及基层地区制定了相应的倾斜政策,将部分地方列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这些地方的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考,并在合格分数线上也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截止到06年底即告结束。但根据目前我国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关于扶持西部地区的精神,经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两院和司法部关于放宽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任职学历条件及律师执业学历条件的规定,司法部延长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期限并重新界定了放宽地区范围,即自07年5月起,截止到11年12月31日结束,除原放宽地区外,进一步增加了西部地区的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包括西部12省(市、区)所辖各县(旗),西部地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
目前,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仍然是3个,即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和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记者 张洋 通讯员 刘洪群 肖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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