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公务员考录改革彰显平等进步 |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12 14:5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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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赵超)即将进行的201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将实施一项改革: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在海关、国税、铁路公安等直属机构县级以下职位进行试点。这是一次探索性的试点,更是一次重大的进步。
公务员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在人们眼中,他们通常被归入精英阶层。自1993年建立各级党政机关通过考试选拔录用公务员制度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大部分是具有较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从家门到校门再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逐渐成为公务员队伍的主体。
公务员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公民,而工人、农民阶层又占据了公民数量的绝大多数,他们理应在公务员队伍中占有一席之地。古人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工人、农民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他们实践经验丰富,了解基层实际,对群众疾苦感同身受。一些优秀工人、农民有能力、有观点,将这些人吸收进公务员队伍,无疑有利于改善公务员的来源和经历结构,促进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群众。
事实上,公务员考录人员来源单一的弊端已经受到重视。近年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不断加大从基层选拔人才的力度,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中考录的公务员有70%以上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这一比例在2011年度考录中将达到85%以上。 重要的是,让工人农民进入公务员队伍传递出鲜明的社会平等理念。国家公务员被冠以“国家”之名,从事公务理应让全体公民获得均等的机会。对于公务员这一类特殊人才来说,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与发现,才能使得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当然,要让工人、农民进入公务员队伍,必须考虑到这两个阶层人群的特殊性,适当降低学历要求、年龄限制等门槛,充分尊重他们的平等竞争权利。工人、农民成为公务员后,要通过针对性、有效性的培训,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掌握工作方法,真正发挥出他们的才干和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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