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务员招农民彰显平等进步 |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12 14:5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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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国家公务员局负责人日前接受采访,透露了2011年度的考录工作将有三项改革创新举措。其中之一就是积极探索从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选择一些中央直属部门的基层单位进行试点。(10月11日新京报)
农民可以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无疑是一则令人鼓舞的好消息。这一打破身份歧视的探索不但有利于推动公正平等,而且也将在全社会营造出一种不唯学历、不唯身份的氛围。
公务员考试如今被奉为“国考”,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的背景下,每年的公务员考试,都吸引了大批人报考,即便是一个普通的职位往往也会吸引千百人来竞争。但越是竞争激烈,招录制度的公平公正就显得越为重要。对于公务员考试而言,为公民报考提供平等竞争机会是公平公正的第一要义。毋庸讳言,过去公务员考试对学历、身份的种种限制,为工人、农民报考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门槛。在很多人眼里,报考公务员只能是大学毕业生甚至更高学历人群的特权,工人、农民只能望洋兴叹。
高学历并不等于高素质,普通的工人、农民虽然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具备服务公众的素质。工人和农民群体在我国数量最为庞大,这么大的一个群体,肯定是人才济济、卧虎藏龙。仅仅因为没有高学历,就让工人和农民失去报考公务员的机会,显然不利于选拔出更多的优秀人才。工人、农民因为长期生活在基层,了解民情民意、深知民间疾苦,对于很多岗位而言,他们或许具有高学历人群不可比拟的优势。向工人、农民敞开公务员报考的大门,称得上是“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明智之举。“治天下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社会的公正归根到底是权力的公正,就业机会平等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公务员考试是为国家公权机关招录工作人员,理当在杜绝就业歧视上作出表率。公务员考试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这样的原则不能只是一个笼统的要求,而应当用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打破身份、地域、性别等种种限制,为公民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工人、农民可以报考公务员,固然是一种打破身份歧视的进步,但这一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要警惕隐性歧视现象的出现。歧视有两种,一种是显性歧视,公开提出种种限制;另一种是隐性歧视,虽然不公开说,但背后执行的却是歧视标准。在大学生招聘会上经常有这样的情况,迫于舆论的压力,很多招聘单位虽然不明说不要女生,但在录用时却将女生拒之门外。这实际上就是把显性歧视变成了隐性歧视。在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的过程中,有关部门一定要防止隐性歧视现象出现。招录公务员,关键在“录”。要允许工人、农民报考公务员,更要在录取的过程中确保公正公平,这样才能使公务员考试在通往公正公平的路上迈出实质性步伐。(李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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