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警院教师 金路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祖华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的势头得到一定的遏制,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教育乱收费在有的地方,部门和学校仍然存在,社会对此仍有反映。
一、教育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己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
2、高等学校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的。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押金,保证金,各类证,卡工本费等,以及向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收取违约金或以各种理由,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
3、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按"一费制"规定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的;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违反国家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或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5、通过民办公助(私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
6、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另行招收民办生,计划外学生,自费生等,并高额收取费用。
7、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的;将教辅材料列入"一费制"收费项目,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8、高等学校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层次的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9、各级各类学校不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10、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以及违反规定向学校收费或摊派费用,通过学校搭车收费。
11、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国家规定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资金。
12、末按规定将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未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教育收费资金。
14、有关部门未按批复的预算及时足额核拨学校经费。
二、教育收费的原因
教育乱收费之所以屡禁不止,屡查不绝,还有以下四个原因。
一是土政策让学校尝到乱收费的甜头。在现行的教育收费政策中,有很多谁也解释不清的"土政策"。比如,很多地方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被人为地分成计划内、计划外两部分。计划内招收的学生,按正常标准收费;计划外招收的学生,除正常收费外,还要收取很大一部分的扩招费。招生计划为什么要分成计划内和计划外两部分?划分的政策依据何在?没有任何人能合情、合理、合法地作出回答;一些信誉好、条件优、质量高的中小学,在尽量压缩招生计划的同时,却不遗余力地大量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其目的当然也是为了多收费。借着民办学校在收费方面的宽松政策,一些名校纷纷办起了"民校"。同样的学校,同样的老师,仅仅因为挂了一个民办学校的招牌,收费却比同类型公办学校好多倍。示范学校的创建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现在不少地方搞所谓的"优质优价",也把示范学校与收费挂钩。这样一来,遍地开花的示范学校也就顺理成章地可以高收费了。有这样一些政策来"保驾护航",学校焉能不放开手脚收费呢?
二是"不告不理"让学校有了乱收费的错觉。如果说教育、物价、纠风办等等部门,一点都不知道眼皮底下的学校有乱收费行为,恐怕不符合实际情况,也没有多少人相信,因为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他们亲戚的子女,大多在当地学校读书。学校什么时候收费、收了多少,他们怎么能不知道呢?但是,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大多抱着"不告不理"的心态。他们即使知道一些学校有乱收费行为,如果没有上级大检查的统一行动,或者领导要求查处的批示,或者家长不依不饶的举报、控告,大概不会有多少人去微服私访,调查了解学校乱收费情况,更不会有人按照条文规定对乱收费行为进行处罚的。当然,也有少数告了也不理的情况。他们总是以种种借口搪塞举报人,把举报人拖得筋疲力尽。这些现象无疑使学校产生乱收费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事情的错觉。
三是查处不力让学校有了乱收费的胆量。现在,每年都要进行几次教育收费大检查、都要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电视电话会议,但是,这样的检查带有很强的"时令性":一般都在学期开始、学期中间、学期结束时进行。每次检查前,层层发通知,检查的时间、检查的内容、检查行进的路线、检查的方法、参与检查的人员等等,一概广而告之。这样的检查虽然看起来轰轰烈烈,浩浩荡荡,却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效果,也查不出多少隐蔽的乱收费;摸到这个规律后,一些学校很会避开这个"治理乱收费的风头",常常选择学期结束放假前收费,与治理乱收费打起了游击战,叫你查无所查。不是几乎所有的教育主管部门、物价部门、纠风办等等,都有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举报电话、举报箱吗?是的。但是,这样的举报电话实际上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遇到群众举报,他们常常是将举报信、举报电话往下一级"一转了之";即使有时他们亲自到学校调查了解,往往也碍于各种关系、各种情面而难以查处。所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大棒虽然举得很高,有关惩处乱收费行为的条文虽然很严厉,但是真正落下去的时候,却并没有什么力度,人们也没见过有多少人因为教育乱收费而"倒霉"的。
四是同情学校行为让学校乱收费有了心理上的归依感。实事求是地说,绝大多数学校在乱收费用后,并没有私分乱发,或大吃大喝,或游山玩水。这些钱差不多都用在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上。于是,一些人有意无意地对学校的乱收费行为产生同情,认为学校的乱收费虽然不合法、不合理,却合情,能够理解。这种社会心理一产生,必然使乱收费的理直气壮,治理乱收费的心慈手软。到头来,治理教育乱收费年年讲,教育乱收费行为年年有,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教育乱收费居然成了一个让人头痛的、难以痊愈的牛皮癣。
三、治理教育收费的对策
(一)全面实行 “一费制” 收费
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让群众充分了解“一费制”、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界限及相关收费政策。
(二)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清理高校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
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原规定标准,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高校收费管理,禁止高等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降分高收费,禁止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和标准之外的任何费用。高等学校凡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对高校的收费项目要进行清理,凡属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要加强对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各地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做到事前公示,防止出现择校生人数偏多、分数偏低、钱数偏高的现象。要将择校生统一纳入公办高中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不能突破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上限,不得以其他名义挤占计划生数量。要按照报名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加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档次依次录取,一次招满,并及时将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止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行为
教育收费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学校财务管理;政府要按规定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拨付学校公用经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需要;要确保转移支付中的教育经费足额用于教育事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坚决制止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严禁对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出版发行选用的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于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深化教材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教材价格;禁止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征订目录》、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和搭售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状况。
(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统一指导和协调治理工作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主管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地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加大对本地区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纠正
(七)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要贯彻落实《教育法》等相关法规,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教育投入,依法达到“三个增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三保”投入保障机制,制定并落实好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以及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将教育投入落实情况纳入对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内容,确保教育投入达到法定增长。
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要加快薄弱学校的改造进程,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差距。同时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禁止各类学校超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盲目发展。要组织力量,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生问题进行调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八)严肃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严肃纪律,强化领导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要检查各地教育经费财政拨款落实情况,制止搭车收费和向学校各种形式的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情况,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情况,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情况,滥印、滥发教材、教辅材料治理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此前,各地应做好自查工作。
要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要继续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有计划地对一些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监督“一费制”政策性收费标准、代收费项目是否合理,一些学校通过服务性收费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及高等学校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同时,对向学校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搭车收费和向学生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要严肃处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九)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
各地对今年治理工作的宣传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好工作计划,广泛宣传哪些是合理收费,哪些是违规收费,及时将治理工作计划和部署等事项向社会公示,让群众掌握政策,了解党和政府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决心。要运用多种形式,努力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范围,切实维护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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