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治
(一)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自身建设
●26、关键词:党的建设
背景链接:
2009年9月,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党的执政党建设经验高度概括为“六个坚持”: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决定》从六个方面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具体措施包括:
1.党内民主:继续试行党代会常任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2.人事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3.廉洁自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按照节俭、高效、廉洁的原则,继续推进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
4.反腐倡廉: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
5.权力监督: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标准表述:“六个坚持”,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党只有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才能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推进民生重大决策全面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7、关键词:行政问责
背景链接:
2009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依照暂行规定严肃问责,充分发挥问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一次将党政官员同时纳入被问责范围,它首先肯定了问责面前人人平等,党政领导均可能被问责,一视同仁;其次,强化了行政问责的制度化,将问责上升到非常重要的位置。
标准表述:
落实行政问责制的对策措施:第一、拓宽问责路径,强化异体问责,建立多元化的问责机制。合理划分问责事项范围,界定问责标准,形成问责合力。第二、健全问责程序,完善实施环节,明确问责对象,强化制度执行的针对性,确保问责实施效果。第三、加快推进问责制的法制化进程,构建完善的行政问责的法律依据,深化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文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