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教育公务员考试研究与培训中心 王丰
2009年年底,一场围绕煤炭整合而展开的关于“国进民退”的争议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期间有人以民营煤矿主在整合中的“被剥夺”为由大力主张此次整合“国进民退”的本质,也有人极力主张此次整合乃是“优进劣退”,是利国利民的合理之举,且期间并未出现所谓的“被剥夺”时间。最终争论在政府坚定不移的整合运动中慢慢沉寂了下去。但由此而给人们引发的思考却是深远的。此次多省联考以此为主题进行考查,重点表明了资源整合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也对整合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让人们看到资源整合在我国已然势在必行,但也要注意诸如通过非法交易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对整合后企业的监察力度等问题。
本试题共11则材料,计5800余字。大致探讨了煤炭整合的必要性、煤炭整合的具体过程、对煤炭整合中一些具体做法的反思等问题。其中通过朔州煤矿整合的实例鼓励和肯定整合应该打破所有制界限,因地制宜,因矿制宜,坚持技术、管理和资金优势原则,而不能受限于所有制形式。整合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通过整合提升煤炭行业的整体生产力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整合过程中还要注重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做好生态补偿工作。
期间也说明了煤炭企业向大型化、集团化发展和实现产业集中高效生产是世界煤炭工业发展的趋势,发达国家的煤炭企业已经形成了规模化开采和强大的企业竞争力。而与之相比,我们国家煤炭企业大型化的比例和水平还很低,而这样说导致我国煤炭资源被滥采、浪费以及事故频发的最主要根源,为整合的必要性提供了证明。表明煤炭资源整合对解决我国煤炭企业集中度过低和无序竞争状况的重大意义。无论是从资源产业的发展规律和世界潮流,还是从产业政策、现实需要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看,煤炭资源整合都符合发展潮流和发展大局。
然而,如果仅从资源综合利用角度而言,单纯强调单位矿井规模并不科学,而且对于这种政府主导的资源整合,除了在法律层面需要商榷外,更要在操作中按照经济办事,建立起双方认可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特别是在补偿方面要做到充分、合理、及时。但是在我们的煤矿整合过程中对于中小民营矿业却出现某种程度上的法律困境,因为所有这些矿井都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虽然企业只拥有矿山的用益物权,但既然企业已经依法取得了各种证照,这种强制关停的行为是否真的符合法律的规定也是应该值得商榷的。
此外,整合之后的大型煤矿依然存在生产事故的事实也说明,除了规模,对于煤矿生产企业来讲更重要的或许还是技术、管理和相关部门的有力监察。
可以说,这份材料既将煤炭整合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都逐一进行了揭示,也非常到位清晰地给出了自己的主导性意见,既不回避社会争议,又深刻表明了政策安排,使读者对该问题的理解清晰明了,全面深入。
四道题目分别以整合中的争议、对国进民退的理解、整合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朔州经验为主线进行设问,可以说题题点中该问题的关键,可见出题思路非常清晰,通过题目的作答,不仅可以检测考生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深度,也不失为一种生动的政策教育,可以使考生更加理解国家资源整合政策的必要性,提高节约资源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意识,可谓一举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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