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形势与政策 党的十六大以来大事记(一)-国内大事记
----部分选自中国人民大学齐鹏飞教授著《2008考研政治形势与政策》一书
大事记
一.2002年——2006年10月
2002年
11月8日━14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江泽民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报告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三年的基本经验,阐述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大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11月15日,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举行。全会选举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批准吴官正为中央纪委书记。
12月5日━6日 胡锦涛带领中共中央书记处成员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学习考察,重温毛泽东关于“两个务必”的重要论述,号召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003年
1月7日━8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举行。胡锦涛指出: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发挥城市对农村带动作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2月24日━26日 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举行。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国务院根据这个意见形成《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全会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3月5日━18日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朱镕基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开始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李鹏作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胡锦涛为国家主席,江泽民为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曾庆红为国家副主席;决定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会议审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4月13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提出要本着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成立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根据中央军委命令,自25日起,全军迅速抽调医护人员,支援组建北京市小汤山医院,参加非典型肺炎病人救治工作。6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官员宣布:将北京从“近期有当地传播”的非典疫区名单中删除。
10月11日━14日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会强调: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胡锦涛在会上报告中央工作并发表讲话,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促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
2004年
8月22日 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举行。胡锦涛在会上讲话,指出:邓小平同志留给我们的最可宝贵的财富,就是他创立的邓小平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科学理论。
9月16日━19日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全会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要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全会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各项部署,提出: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2005年
2月19日━25日 中共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到实处。
3月5日━14日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会议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
4月27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0月8日━11日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会高度评价“十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十一五”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我们必须认真解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为后十年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2月3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2006年
10月8日━11日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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