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CD
【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另外,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2章的“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形”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49页第23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二)多选题第3题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5.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售出A股股票的有( )
A。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持有上市公司A股股票,且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已届满
B。投资者在上市公司毅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且限售其已满
C。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份分置改革前持有非流通股份,且股权分置改革已完成、限售已满
D。投资者承诺在的持股期限虽未届满,但因其破产并经批准需转让其股份
【答案】ABCD
【解析】根据规定,除以下情形外,投资者不得进行证券买卖(B股除外):(1)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2)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上市公司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3)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4)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5)投资者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前,因其破产、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转让其股份的,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转让。因此,本题四个选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3章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规定”知识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78页第8题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6.甲为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某些事由下,若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又不能解决的,甲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选项中国,属于上述“某些事由”的有( )
A。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
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
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无天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答案】CD
【解析】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B选项不属于前述法定事由。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4章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116页第23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实验班模拟试题(一)多选题第11题的考点完全相同,选项设置也几乎完全一致。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全体股东的无形资产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C。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D。股东可以用其持有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资
【答案】CD
【解析】根据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劳务出资是普通合伙人的特有出资方式,公司股东不得用劳务作为出资,A选项错误;另外,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公司法没有对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进行限制。因此,B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4章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95页例题3;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三)综合题第3题的考点完全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8.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
B。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C。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
D。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答案】AD
【解析】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因此,选项A、D正确,B、C错误。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5章的“公司发行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知识点。该题的考点与2009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之《应试指南·经济法》第158页第9题基本相同;与网校考试中心开通的普通班模拟试题(三)单选题第11题的考点基本相同。同时,在中华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2009年注会经济法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和考前语音串讲中均有所提及。
9.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咨询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经只用过证监会批准
B。证券公司的设立必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C。律师事务所从事服务业务,必须经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批准
D。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需要经过特别批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