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变革时代已经降临
——司法考试即将走出童年
2008年司考大纲千呼万唤始出来,虽然有点姗姗来迟,但好在终于揭开了庐山真面目, 新大纲的面孔似乎是严肃的,变动之大前无古人,恐也后无来者,这是一个最好的机会,还是一个最严峻的考验?作为教育界有影响力的机构,新东方总是会带给我们出乎意料的启迪,腾讯网司法考试频道在北京专访了新东方著名的司法考试辅导专家郑其斌老师和雷振老师,探求了今年司考的形势和未来的走向。
嘉宾简介:
郑其斌:新东方北斗星培训学校副校长,北斗星学校司法考试独家签约教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国内司法考试辅导专家,多年司法考试培训经验。参与编写《重点法条解读》、《案例•文书•论述139例》、《重要考点大串讲》、《新版考前考点举要》、《常见错误分类解析》、人民法院出版社《专题讲座》等辅导用书的民事诉讼法、商经法部分的编写。授课风格诙谐幽默,深入浅出,化繁为简,使学生在轻松的氛围中感受法学魅力,掌握司考重点,加深知识记忆,提高解题能力。
雷振:北斗星学校独家签约教师,著名司法考试辅导专家,多年行业经验,善于把握司法考试动态,曾经总结出众多独到的应试规律。
主持人:两位老师好,2008年的司法考试大纲在众多考生的翘首以待中终于公布了,非常高兴请到两位新东方的资深专家来为广大考生分析一下今年的新大纲。从总体上看,今年大纲相对于去年的变化应该说是非常大的,请郑其斌老师先概括地谈一下大纲反映出来的司考新动向。
郑其斌:08年司考大纲震荡式的大幅度调整以及先兆的缺乏,很容易使得普通考生在它面前产生应试的恐惧。这是一个变革的时代,新大纲的关键词就是这个“变”字,如此罕见的变化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认识:
首先是对今年的指引意义,新大纲布下了我们前进的路标,使得今年司法考试的形势明朗化了,从知己知彼的意义上讲,恐惧是没有必要的。大纲非常抽象,对它的认识要结合历年真题,从真题中来,到真题中去,才能识得其中真味。综合分析之后,我们认为,今年的趋势可以总结为“面向实务、注重基础、着眼未来”,其内容仍将聚焦于“重要的、例外的、新颖的”这三类知识点,考生朋友应该从中看到希望。
更重要的是,新大纲预示了未来司法考试发展的方向。从历史来看,司法考试经历了律考的孕育和前几年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遇到了一些瓶颈问题,诸如精英的缺席、商业的侵蚀等等,正处在一个亟需变革的阶段,需要以某种颠覆的方式重新获得生命力。新大纲不过是现实的反映,司法考试即将走出童年的稚嫩,而渴望收获稳重和成熟。
综合这两方面来看,司法考试正在转型,我们正位于颠覆和复苏之交。未来可能更精英化,难度向上提升,通过率向下沉沦,但为了给如此剧烈的变革做好铺垫,今年却更可能是一次大众的狂欢,通过率甚至有望创历史新高,这也可以理解为近年来高通过率的延续。对于考生而言,非常时期,应当有非常的救赎之道,那就是认清形势,断绝一切杂念和幻想,坚定今年一次通过的信念,否则就会与一个高度不确定的未来纠葛不清。
主持人:好的,郑老师的分析很有高度,那么对于复习考试来说,具体应当注意哪些方面呢?
郑其斌:我们对此做了认真的梳理和归纳,下面就请雷振老师来具体地分析一下。
雷振:好的,刚才郑其斌老师高屋建瓴地从今年的趋势和未来的动向两个层面对大纲进行了阐释,下面我展开介绍一下我们北斗星司考研(Q吧) 究中心对新大纲的研究结果。
首先介绍一下新大纲变化的情况,应该说删的多,增的少,删除的考点占五分之一强,增加的考点仅有50个,占3%左右。看上去减轻了考生的负担,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首先,剩下的都是精华,考察的难度将会提高,其次,新增加的考点从历年规律来看,可考性极强,含金量很高。具体来说:
卷一:新增或新修了几部法律——《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反垄断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师法》,这是比较直观的部分。理论法这个小板块需要注意宪法和法理,由于出题人的变更,新增考点较多,根据我们掌握的最新动态,法理学今年的分值可能有所增加。 三国法板块只增加了三个考点,分别是“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 “我国对外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但删除的比较多,如国际保理等,主要是因为应用的范围不广。
卷二:刑法改动非常大,一是有109个罪名退出了司考的范围,主要是适用频率很低的那些罪刑规范。二是新增了六个考点,数量虽然不多,但从历史经验来看,与出题人关系较大,含金量很高,这六个考点分别是犯罪主观要件新增考点“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和“期待可能性”,“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中新增考点“被害人承诺”和“自救行为”,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部分新增考点“法条竞合的表现形式”, “贪污贿赂罪”中,新增考点“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诉讼法由于法条没变,考点也基本不变。行政法部分,根据林鸿潮老师的意见,要注意五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的若干规定》。
卷三:变动的焦点是民诉法的修改,主要是再审和执行部分。民法中物权法考察的力度一定会加大,其他不必在意,照旧复习即可。
卷四:今年会不会再出一道去年那样政治性较强的简答题?至少从大纲中还看不出来。至于论述题,应当会延续去年选作一道法理一道其他的格局,题目的选材不外乎两类,一是社会热点,二是出题人关注的案例。
主持人:谢谢雷振老师,那今年的大纲怎么会变化如此之大呢?
雷振:今年大纲确实在一些方面变化较大,我们可以简单分析一下大纲“因何而变”。一是法律法规立、改、废引发的相应调整,这是最容易被感知的变化,想不变都不行。二是更换出题人引起,如宪法。三是出题人的个人观点被官方接受,成为新的通说,引起大纲的变化,这里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今年刑法总则的那几个新增考点,绝对在必考之列。四是官方考试主导思想的变化引起,官方更注重实务能力,摒弃那些现实中很少适用的法条和知识,集中火力考察重点法条和核心知识,这在三大实体法中非常明显。五是为今后的变革作铺垫,未来的司法考试将更重视深度,为此新大纲缩小了宽度,这实际上对考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生需要在知识深度上下功夫,提高综合运用能力,可见并非单纯的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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