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
作者:SINA 文章来源:SINA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6 10: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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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
细心的人可以发现,在司法部公告关于报名条件的一栏中,有这样一条:“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也就是说,将于明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今年将可以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在过去,应届本科毕业生只有在毕业后方能参加司法考试。这就造成四年级本科学生在毕业前不能参加司法考试,以至于学生毕业后不能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部门特别是司法机关难以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人才。
丁露告诉记者,此项政策的实施将与司法机关招录应届毕业生的现行用人制度相衔接,结合其他相关措施的逐步落实,有利于推进基层地区法律职业人员短缺、断档等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法律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在就业时更多优先选择法律职业。
谈到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名手续,丁露提醒说:“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那么,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们该如何申请法律执业资格?丁露介绍,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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