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强)在竞争激烈的公务员招考中,少数民族考生可以获得笔试加分,青年人才论坛论文获奖者也可以获得加分……这些“加分”优待以后都不会有了。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取消所有报考“公务员”笔试加分。
这一政策,出自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考公务员不再有加分
公务员,这是在最近两年被热捧的工作。在公务员招录中,有的考生是一次不行考二次,二次不行考三次,多的甚至考了五六次,但依然志向不改。
不仅是报考的人多,即便是考试成绩达到了合格线,有的考生也因为几分,甚至小数点后面的分数差距而遗憾地错过。加分5分,加3分,哪怕是加1分,就能压过一大堆竞争者,甚至就有可能从合格线下迈入合格线,获得面试的机会。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也因此备受争议。
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2011年起,全市将取消所有公务员招考的加分政策。这是继2010年下半年取消“三支一扶”、“西部志愿服务者”等加分政策后,我市对公务员招考采取的又一新规。
增职位照顾少数民族考生
在公务员招考中,取消加分政策,影响最直接的就是少数民族考生。依照原有政策规定,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公务员,可以享受笔试加分。比如,在2010年下半年的公务员招录中,酉阳、秀山、石柱、彭水;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云阳县清水土家族乡、忠县磨子土家族乡、巫山县红椿土家族乡、邓家土家族乡、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龙桥土家族乡、长安土家族乡;黔江区等地少数民族考生,就可以享受加分。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取消加分政策后,对于少数民族考生,则采取“增加单设少数民族职位的方式进行优惠照顾”。
录用不报到将被禁考
经过层层筛选,最终考入公务员队伍,并被单位录用的考生,若是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录用单位报到,后果会比较严重。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依照新规定,被录用的考生,无故不去报到,在5年内将不得参加各级招录机关公务员考试。
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的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
依照新政策,我市还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对学历、户籍、年龄、体检标准等报考条件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在“阳光面试”考场,将选取部分旁听人员担任面试考官,并根据考生表现情况进行评分,所评分占总分的一定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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