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报名进入第五天,考生要稳住,谨慎选择报考时机,公认的最佳时间为10月21日以后,在这之前,还有哪些问题是考生们最关心的?华图教育结合往年经验,汇总了国考职位报考18问,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资格(我能报吗?)
Q1. 我是201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原则上不能报。但是如果得到了委培或定向单位的同意,获得了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就没问题了。
Q2. 我是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Q3. 我是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我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吗?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Q4. 我是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应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参照Q10什么是“基层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Q5. 报考年龄18到35,个别人群可放宽条件。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少数特殊专业职位招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Q6. 我是在职公务员,能报么?
可以。经过招考单位同意,获得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笔试面试都通过后与原单位沟通办理调任就行了。
《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中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不能报考。但注意,这里是“被辞退”,是已离职的公务员。
《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这里也请注意,这里说是“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不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二、报考过程中,我会碰见哪些问题?
Q7. 我能报几个职位?能更改报考职位么?没通过审查怎么办?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0年10月24日24: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
Q8. 我是社会在职人员,也需要填写当年在校的学习成绩吗?
社会在职人员当年在校学习成绩一般情况下不用填写。个别招录机关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Q9. 我在报考的时候勾选了“服从调剂”,调剂是什么?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三、基层工作经验ABC
Q10.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Q11.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状况多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我参加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我该做些什么?
Q12.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Q1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五、你注意到这些边边角角了么?
Q14. 国考考试费用也能“打折”?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Q15. 我对职位表里的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Q16. 我的报考申请过了24日24时还未通过审核,怎么办?
24日24时之后,审核工作还会继续,但是无论审核通过与否,考生都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了。24日24时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与24日24时以前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一样,可于2010年10月28日8:00之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Q17. 身份证上的年龄与档案上的年龄不一致,以哪一个为准?
身份证上的年龄与档案的年龄不一致,以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为准;身份证上的年龄与户籍登记簿上的年龄不一致,以户籍登记簿注明的年龄为准。
Q18. 什么是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在2010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考生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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